空污法修法恐影響企業用電,經濟部:應審慎評估
立法院擬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並將發電機組納入重點管制,經濟部長龔明鑫日前表示,相關條文一旦實施,影響層面不僅限於電力調度,還將擴及企業用電與整體產業運作,應審慎評估修法對穩定供電與經濟發展的衝擊。
台電也表示,依目前修法方向,未來若地方政府審查延宕,或針對電廠燃料使用加以限制,恐導致發電機組被迫停機,進一步衝擊全台供電穩定。台電呼籲,國會審查相關條文時,應同步考量民生用電與國家安全需求。
台電說明,草案規劃調整操作許可制度,未來電廠在申請許可證展延期間,若地方政府尚未完成審查,將無法再依現行制度「沿用原證操作」,等同失去營運緩衝機制,機組需停機等待審查結果。對電力系統而言,此舉將增加供電調度不確定性。
此外,修法亦擬擴大地方政府裁量權,允許依空污或健康風險要求加嚴排放標準、降低燃料使用量,甚至可限制或禁止特定燃料使用。台電指出,若由單一地方政府對電廠運轉條件設限,影響將可能由地方層級擴大至全國電力供應,對產業運作與民生用電形成連鎖衝擊。
從空氣品質角度觀察,根據官方監測與國際空品平台IQAir 資料,台灣空污壓力主要集中於金門與高雄等區域;若排除受境外污染影響較大的金門,高雄為長期觀測重點。不過近年在多項管制措施推動下,高雄空氣品質已有明顯改善,PM2.5 濃度與重污染日數均呈下降趨勢。
台電強調,在用電需求持續成長下,發電空污排放仍持續下降,電廠對 PM2.5 的影響占比已降至 2.3% 的歷史低點。公司指出,空氣污染來源多元,除電力部門外,亦包含交通與境外傳輸等因素,相關討論應回歸整體污染結構。
在減排措施方面,台電表示,過去 10 年燃煤電廠空污排放已減少 77%。其中,台中電廠已投入 441 億元升級空污防制設備,排放減幅達 80%;興達電廠則已將燃煤機組轉為備用,並投入 125 億元改善燃氣機組,使氮氧化物排放降低逾 5 成,整體減量達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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