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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除夕夜把4歲女兒丟在馬路上!警方主動介入,最高罰60萬

造咖

更新於 02月18日12:13 • 發布於 02月18日12:13

新北市新店區除夕夜發生一起引發社會譁然的家暴事件。一名44歲張姓男子,於今年2月16日除夕傍晚,駕車載著妻子與4歲女兒外出途中,疑因不耐女童在車內哭鬧,竟在路口停等紅燈時,打開車門將女童推下車後關門離去,將年幼孩子獨留在車流往來的馬路中央,行徑相當危險,所幸女童最終平安無虞。

警方指出,事發時間約在除夕傍晚6時許,地點位於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與寶慶街口。張男當時駕車停等紅燈,車內4歲女兒因情緒不穩持續哭鬧,張男疑似一時情緒失控,突然打開副駕駛座車門,將女童推下車,隨即關門準備離開。

從網路流傳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可見,女童被推下車後跌坐在車道上,隨後自行站起身,驚慌地穿越馬路跑向路旁騎樓。女童母親見狀立刻下車追趕,將孩子抱回,才避免進一步危險。整段過程被前方車輛完整拍下並上傳網路,引發網友高度關注與撻伐。

新店分局表示,警方透過網路巡邏發現影片後,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並訪查目擊者,迅速鎖定涉案車輛與張姓駕駛。經確認,女童事後由母親全程照顧,身體並無外傷,精神狀況也逐漸穩定。面對警方詢問,張男坦承因一時情緒失控、氣不過女兒哭鬧,才會做出不當行為,辯稱並非有意傷害孩子,卻未料造成高度危險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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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反兒少法與交通法規,最重可罰60萬元

警方指出,張男行為已明顯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迫使兒童處於立即危險環境,將函請新北市社會局裁處,依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至60萬元罰鍰,並得公布姓名。

此外,張男在停等紅燈時開門推人下車,也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行為,警方將另行開罰6,000元至3萬6,000元,並可吊扣車牌6個月、禁止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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