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手足特留分 4類人影響最大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刪除民法中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未來單身民眾可藉由預立遺囑決定身後遺產要不要分給兄弟姊妹。律師指出,若民眾手足感情不睦,可在遺囑中完全排除手足繼承權,可指定由第三人繼承;也可透過遺囑,將所有財產指定給某一手足單獨繼承、平均繼承,或列明每人個別的應繼分。
律師廖芳萱表示,該修正案將於總統正式公布日起算六個月施行。未來新法施行後,單身且父母雙亡者,可事先預立遺囑,自由決定將遺產指定給單獨一人或部分幾位的特定兄弟姊妹,也可以指定給兄弟姊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
法界人士指出,透過預立遺囑方式,可完全排除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將財產完全指定由屬意的第三人繼承。
反之,若被繼承人與某幾位兄弟姊妹感情特別交好,認為兄弟姊妹中有人因疾病無法自立,或同為單身無子嗣,較需要繼承財產照顧生活時,也可透過遺囑,將所有財產由指定的兄弟姊妹單獨繼承、或列明每個人的個別應繼分繼承;其他未獲分配遺產的兄弟姊妹,也不能主張特留分受侵害要求賠償。
廖芳萱提醒,最重要關鍵,都必須在生前寫下有效遺囑,並明確指示如何處理和分配身後財產。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這次修法預期將對高資產人士、頂客族、不婚族,以及家族企業的傳承規劃產生重要影響,相關族群宜重新檢視既有的財富傳承安排。
資誠家族企業暨財富傳承服務執業會計師李南漢表示,這次修法,雖然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遭刪除,但作為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的地位並未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