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綜險「戰爭除外」 產險公會:人在國外才可啟動「旅程更改」理賠
中東武裝衝突擴大,包含杜拜在內的部分機場出現航班停飛或大幅延誤情形,不少國人行程受阻。對於「旅遊不便險是否理賠」的疑問,產險公會表示,「戰爭及類似戰爭行為」屬共同除外責任,但在特定情況下仍存在有限度保障,而「是否已通過海關」成為理賠審認的重要時間與空間界線。
產險公會指出,依標準條款設計,「戰爭及類似戰爭行為」屬共同除外責任。換言之,若班機延誤、旅程取消或行李損失等事故,與戰爭具有直接因果關係,原則上不在理賠範圍內。這項設計主要考量戰爭屬系統性、不可預測之巨災風險,非一般商業保險可承擔之常態損失。
不過,在特定情況下仍存在有限度保障。產險公會說明,部分保單於「旅程更改」項目另設承保約定,前提是被保險人必須已完成出境程序、身處海外。
產險公會指出,被保險人若已離開中華民國海關並身處海外,因發生戰爭導致預定行程必須被迫更改,保險公司將賠付其因更改行程而額外增加的交通費用。若尚在台灣境內者,被保險人尚未出發,或僅抵達機場但尚未正式通過海關出境,則無法啟動「旅程更改」理賠。旅客應轉向航空公司尋求退改票協助。
產險公會提醒國人,旅遊保險並非萬能,面對戰爭行為時,契約有其嚴格的限制,包括戰爭除外原則, 除上述符合特定條件的「旅程更改」外,旅遊不便險中常見的班機延誤、行李損失、旅程取消等項目,原則上皆無法獲得賠付。另 由於「戰爭、類似戰爭行為、內亂及武裝暴動」在現行定型化契約中均屬於共同不保事項(除外責任)。若事故之直接原因為當前中東戰爭,保險公司依法得拒絕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