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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5口命案李姓女團購主遭判11年徒刑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臺中地院審結臺中豐原5口命案,李姓女團購主遭判處11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圖:資料照片)

臺中市豐原區發生王姓民眾一家5口命案,疑似遭逢「投資詐騙」、損失千萬元,在去年集體被逼走上絕路,引起各界震驚與關注;全案經臺中地檢署偵辦後,依詐欺等罪嫌將李姓女主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重判15年以上有期徒刑,期盼透過量處重刑匡正社會價值觀;全案經臺中第方法院審理終結,重判李姓女被告11年徒刑,全案還可以提起上訴!

臺中地檢署偵結起訴中指出,號稱「李團長」的45歲李姓女主嫌,因經商失敗欠下巨額債務,涉嫌透過張姓美容師牽線認識被害者王家的大女兒,佯稱自己經營「網路團購」,投資者需繳交50萬到百萬元的會員費,每個月可獲得豐厚利潤、且保證還本;李姓女主嫌以「龐氏騙局」模式,詐取王家等12名被害者共1,500多萬元;經檢方偵查終結,依觸犯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外,並向院方具體求處15年以上重刑。

臺中地方法院審理終結豐原1家5口命案,主嫌李姓女團購主遭判處11年重刑,全案還可提起上訴。(圖:資料照片)

全案移送臺中地方法院審理時,原本否認犯行的李姓女犯嫌,反而改口全部認罪,並和其中1名被害者達成和解,其委任律師認為被告顯有悔意,在辯論終結時一度向法官聲請能給予以交保;承審法官除了駁回其聲請,裁定繼續延押外,並依涉犯詐欺等罪責,一審依法判處11年徒刑,全案還可以提起上訴。(李河錫報導)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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