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發千億遺產震撼彈!長榮爭產突變「全捐公益」懶人包 律師詳解死因贈與
已故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在2016年初過世後,遺囑指定由4子、星宇航空創辦人張國煒繼承大部分遺產,家族爭產、官司紛擾近10年。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6日在臉書以「總裁生前說全捐公益,真的算數嗎?」他指出,張榮發先生的千億遺產爭奪戰再爆新震撼彈,張榮發基金會向法院提告,指張榮發生前在書中明確寫道,「所有剩下的錢都會捐給基金會」,主張「死因贈與」契約成立,若經法院認可,很可能衝擊張榮發子女們的遺產分配。
張榮發遺產多由張國煒繼承?為何引發風波?
張榮發2016年過世後留下密封遺囑,指定由張國煒繼承大部分遺產,包含存款、股票及不動產等,可分得約140億餘元,引發家族爭產風波,長榮集團大房子女認為遺囑程序與內容有疑義,向法院提出確認遺囑無效之訴,相關官司纏訟多年,最高法院於2024年8月判決遺囑有效確定;張國煒則認為,張榮發長子張國華等5人違反遺囑內容,於同年9月向台北地檢署提告5人涉嫌刑法背信罪。
張榮發遺產要捐給基金會?死因贈與是什麼?
2026年5月5日,張榮發基金會在官網發出聲明,表示張榮發辭世後其家族紛爭不斷,基金會時刻牢記張董事長生前的心願,近期得知已有一筆確定的遺產匯入遺囑執行人之共同帳戶,為實現張榮發當時的承諾,因此向遺囑執行人提起「死因贈與」訴訟。對此,蘇家宏在貼文中說明,遺囑是個人單方面交代後事,只要符合法律條件就可以成立;「死因贈與」則是一種「雙方合意的契約」,要有明確對對方說「財產都給你」、對方也要明確回覆接受,但若只是對著媒體說、或在自傳中表達「人生心願」,仍然不構成契約。
死因贈與成立有哪些條件?遺產捐贈生前要做哪些安排?
蘇家宏進一步說,也就是在法律上,需要有雙方合意的明確證據,才能認定贈與契約成立。他也提及其他死因贈與案例,但也強調不一定絕對適用,相關報導曾舉例,有位大姊把存摺交給照顧她的夫婦,交代「200萬元財產留給你們」,法院認定死因贈與成立,是因為此案有「交付存摺」的具體行動與明確的證據。但對比張榮發案,即使有出書、口述文字和演講紀錄,但基金會由何人同意受贈?且之後所寫的遺囑表示,與出書演講內容不同,要以哪一個為準?且就算有死因贈與,是否有特留分問題?這在司法實務界容有不同的見解。(推薦閱讀)台股漲瘋何時拉回?台積電2345元能買嗎 經濟學家偷偷告訴你一件事
文末,對於捐款、遺產等相關規劃,蘇家宏提醒,若想要裸捐千億,下定決心一毛不給子孫、全數捐贈,就要審慎規劃遺囑、公證的贈與契約與信託,如在生前設立完善的公益信託,或簽署具備公證效力的贈與契約,或訂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才能讓公益的心願實現,「此刻,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不用他人同意,也無須事先讓別人知道,自己可以獨立完成遺囑。未來,在忘記呼吸的那一刻,這份遺囑讓財產變成更有意義的天使,照顧需要照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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