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再怨扣7千萬柯文哲交保金 台北分署:扣押無違誤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罰鍰案,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主張,扣押之刑事保證金是賺來及向他人借的錢,台北分署晚間表示,扣押無違誤。
台北分署表示,移送機關監察院因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移送執行案件共4件、移送金額共9783萬3888元,義務人的刑事保證金為其責任財產,依法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台北分署指出,經向台北地方法院函查,柯文哲繳存的刑事保證金及具保人相關資料,法院函復「該院受理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貪汙等一案,具保金額為7000萬元,具保人為柯文哲本人」,據此認定該刑事保證金為義務人的財產而核發附條件執行命令扣押,於法無違誤。
台北分署說,如將來柯文哲對刑事保證金得請求返還時,將依法續為執行。
台北分署表示,陳佩琪如認刑事保證金為其所有財產,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強制執行法第15條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三人異議之訴)以資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