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直言「輸日本沒關係、韓國也這樣想」 出庭為經典賽盼解除出境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捲「紅火案」衍生的中信銀「澄清湖大樓購地」案,台北地院依銀行法背信罪判7年8月刑。台灣高等法院今行準備程序,因2026世界棒球經典賽即將在3月4日至8日於東京巨蛋登場,辜身為中華成棒代表隊團長,他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若能晉級也要「延展」赴美國邁阿密。法官說「當然要贏」。
辜仲諒在法庭上分析起賽事,認為3月5日中華隊對澳大利亞「有把握」,3月6日「輸了日本也沒關係」,而我們可贏捷克,但3月8日對上韓國這仗最重要,辜直說「韓國也沒打算贏日本」。若晉級,3月10日至19日將赴美國複賽,這也卡到辜仲諒限制出境是否展延?律師葉建廷說「我好希望能遞出延展聲請」。
中信金控前財務長張明田一審判刑8年、中信銀前副總經理林祥曦判刑9年6月、中信銀證券投顧前董事李聲凱判刑9年4月。
辜仲諒被控於擔任中國信託金融公司副董事長期間,為插旗兆豐金融控股公司,購入高度連結兆豐金融控股公司股票結構債。最高檢察署前特偵組偵辦時認為,辜仲諒等拉抬兆豐金股價任意處分「紅火」獲利,將辜仲諒起訴;台灣高等法院2018年9月審判中,將檢方聲請併案審理的中信銀購買澄清湖大樓案、鳳山信用合作社、萬有紙廠、華王電機、奕行與奕銘公司等不良債權案,退回地檢署重新偵辦。
台北地檢署重新調查認定,辜仲諒和前妹婿陳俊哲、李聲凱2005年指示中信銀向清美國際公司購買澄清湖大樓,價值8.5億元卻以9.5億元購得,價差達1億元,違反證券交易法。
檢方也認定,中信銀行於處理鳳山信合社、萬有紙廠、華王電機、奕行與奕銘公司不良債權案,陳俊哲、張明田、林祥曦、李聲凱等人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辜仲諒犯違反銀行法銀行負責人背信罪、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與申報、公告不實財務報告罪,依法判刑,但對檢察官起訴的證交法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罪不另為無罪之諭知。檢察官對辜無罪和有罪刑度不服,辜仲諒則主張無罪,都上訴。
高院今開庭時,辜仲諒表示他2008年返台後至今陳述一致。律師表示,2005年陳水扁總統跟辜說「鄭先生的事要請你幫忙」當時辜聽不懂,問了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才說是鄭深池有大樓想賣;辜濂松請陳俊哲幫忙,辜說他沒因澄清湖大樓一事而與鄭深池碰面,都是陳俊哲在處理。
法官今整理爭點,包括辜仲諒是否知悉泰通公司是陳俊哲實際掌控的公司?有無與鄭深池商談交易?中信銀以9億5千萬元向泰通公司台灣分公司購買澄清湖大樓是否對中信銀、中信金造成損害?辜是否知道陳俊哲對大樓使用的安排?有無墊高購買成本,使泰通公司獲利?有無製作中信銀不實財務報告?本件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