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教友種大麻辯「以為是鼠尾草」 判關10年8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軍人阿輝(化名)與自幼兒園就認識的老友小豪(化名)合作栽種大麻,並透過通訊軟體傳授種植方法,後來事情曝光,他辯稱以為那是鼠尾草,但一審仍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8個月。阿輝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日前裁定駁回。
一審判決記載,阿輝2023年5月間透過網路購得大麻種子及栽種工具,先自行試種成功,才在同年6月交由小豪繼續栽種,過程中他還透過通訊軟體傳授種植方法;同年10月大麻成株開花,兩人採摘後,由小豪進行後續乾燥製作,最後把製成的第二級毒品大麻交給阿輝,換取4.5萬元報酬。
不過,事情露餡後,阿輝面對檢警偵查,一度否認指使小豪種植大麻,甚至聲稱以為那是鼠尾草。一審法官認為阿輝的說詞避重就輕,沒有採信,於是依共同犯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10年8個月、小豪有期徒刑5年2個月。
阿輝提出上訴,主張自己在2024年10月的偵訊及一審審理期間,已經坦承犯行,況且種植的27株大麻及成品均未流入市面,目的也是僅供自己施用,無販賣意圖,犯罪情節並不嚴重,希望能獲得減刑的機會。
但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一審曾當庭勘驗阿輝的偵訊錄影檔案,發現他不僅否認主觀上知道種植的植物是大麻,對於犯罪事實也是避重就輕,至少在主要部分沒有給予肯定的供述。
合議庭指出,縱使阿輝在一審審理過程中坦承,但他在警詢及偵訊時都沒有自白承認犯行,並不適用減刑規定,最終裁定駁回他的訴求。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