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私菸業者…海巡前偵查員詐領檢舉獎金 貪汙3罪判刑
海巡署偵防分署花蓮查緝隊偵查員饒瑞洋,長年經辦查緝私菸酒業務,涉嫌勾結私菸業者詐領高額檢舉獎勵金、查緝獎勵金,新北地方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三罪分別判處7年2月、8年6月、9年徒刑。
判決指出,饒瑞洋具有司法警察身分,私下與私菸業者來往密切,貪圖績效與相關獎金,多次藉由熟悉偵辦的私菸案件、請領獎金流程及漏洞,從2023年至2024年間,在「紅糖專案、牽牛專案、小畢馬董專案」中不實登載獎勵金回傳表,讓不符資格的檢舉人詐領「吹哨者檢舉獎金」紅糖專案中使檢舉人溢領52萬餘元獎金。
牽牛專案中,饒瑞洋已知蔡松霖違反菸酒管理法被裁處6次,累計罰鍰逾1億元,是職業舉手戶,遊說蔡檢舉其他私菸業者讓蔡領檢舉獎金,在查獲陳大峯大批私菸後,移送「舉手戶」唐祥福、圖利陳大峯免罰600萬元,另用不實公文書借提在監的蔡松霖,讓蔡領檢舉獎金,饒則領取50萬元分紅。
小畢馬董專案中,饒瑞洋與line暱稱「法國人」之人,涉布置假私菸廠房共謀詐領檢舉獎金;由「法國人」向私菸業者陳冠宏購物捲菸、香菸半成品等物,委託陳找廠房、舉手戶,讓游皓峻擔任檢舉人拿到376萬餘元獎金,游抽10萬元報酬,剩餘「法國人」與饒朋分。
饒瑞洋僅坦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否認貪汙收賄、圖利、詐取財物等罪,且堅決不透露「法國人」身分,北院依貪汙等3罪判刑;蔡松霖、唐祥福、陳大峯、游皓峻、陳冠宏等人分別依貪汙行賄、圖利等罪嫌,判處5月至4年6月不等徒刑。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