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涉運毒判刑19年 逃捕19年後因逆向違規認栽
高雄市警方攔查逆向行駛人行道的機車騎士蘇姓男子,盤查身分時,發現他涉毒品案被判刑19年,但他未到案執行遭通緝,竟也已經逃捕19年,將他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小港警分局今天表示,9月15日上午9時許,高松派出所員警巡邏時,在小港區高松路,發現64歲蘇姓男子騎機車逆向行駛在人行道,不僅違反交通規則,也影響行人通行安全,隨即上前攔停。
員警盤查蘇男,察覺蘇男表面鎮定,眼神卻略顯閃爍,員警立即透過警政系統查詢身分,竟發現他是通緝犯。據查,蘇男涉及運運輸毒品,經高雄地方法院判刑19年,因未到案執行,早在2007年間,便遭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至今也已經逃亡長達19年,蘇男只有認栽。
據檢、警了解,施用一、二級毒品與持有第一級毒品,在偵查期間逃匿,追訴權時效是20年,持有第二級毒品未達20公克是10年,若販賣一、二級毒品,追訴期可達是30年,若已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期可達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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