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定罪 人權團體痛批香港「政治審判」、唯一罪名是捍衛民主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控勾結境外勢力與發佈煽動刊物等兩項違反港區國安法罪名,香港高等法院15日宣判兩項罪名成立,刑期雖待定,但依據《港區國安法》最高恐面臨終身監禁。對此,國際人權團體在得知判決後,紛紛譴責香港當局對黎智英做出不公且帶有政治性報復的判決,同時也是香港法治聲譽的徹底瓦解。
在黎智英判決出爐後,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X平台發布來自30個國家,70位立法者的連署公開聲明表示,嚴正譴責香港當局對黎智英作出的不公、帶有報復性的判決,認為這項判決踐踏法治,並使參與其中的人自失其格。
違反多項程序正義與國際公平審判標準
IPAC表示,黎智英被指控的行為,在任何尊重人權與法治的社會都不構成犯罪,他以和平的方式捍衛《中英聯合聲明》本應受到尊重,卻反遭到政治迫害。IPAC並提到在審訊過程中,黎智英甚至被指與IPAC合作,IPAC員工亦被列為所謂「共謀者」,IPAC多次提出證據卻遭到政府選擇無視,「寧願捏造,不願面對事實… 倘若IPAC能與黎智英合作,我們會感到十分榮幸,但事實是相關合作從未發生。」
IPAC批評這場審訊完全無視國際公平審判標準,徹頭徹尾是一場政治審判,在諸多違反程序正義情況下,黎智英被剝奪選擇自己法律代表的權利、遭單獨囚禁也未獲充分醫療照顧、宗教自由亦被侵犯。
此外,《稜角》報導,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英國及歐盟總監薩巴赫(Mark Sabah)說法表示,黎智英的審判一直是一場法律顛覆和詭計的怪誕操演,「這項判決絕對不會讓任何人感到意外… 但真正展露於世人面前的,是香港作為全球法律中心聲譽的徹底崩潰與瓦解。」並強調:「黎智英是英國公民。他的獲釋應成為英國首相施凱爾(Sir Keir Starmer)計劃於一月訪問北京的前提條件。」
遭審判非黎智英個人而是香港新聞自由
無國界記者秘書長柏儒廷(Thibaut Bruttin)也對黎智英因為當局捏造的國安指控被判有罪深表憤慨,他強調,黎智英是香港新聞自由的象徵人物,遭到非法定罪一事顯示出香港媒體自由的惡化程度驚人。柏儒廷強調,黎智英遭審判並非個人,而是新聞自由本身,《蘋果日報》創辦人體現出香港獨立記者的勇氣,而這項判決摧毀了他們僅存的任何空間。
柏儒廷也呼籲「民主國家最終必須迅速採取行動,否則黎智英將葬身牢中,且他們將向中國政府釋放出明確訊號,使其相信自己能夠散播其威權主義模式、違反國際法而不受懲罰。」
保護記者委員會亞太區總監馬麗怡(Beh Lih Yi)同樣表明,裁決突顯出香港對新聞自由的徹底蔑視,「黎智英唯一的『罪名』,就是經營一家報紙和捍衛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