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狼師!利用女童家庭傷痛性侵、拍片 法官重判
彰化地院針對一起國小教師性侵學生案做出再審判決。國小老師阿黎(化名)於2015年間擔任級任老師時,在學校圖書館內多次對未滿14歲的女學生小美(化名)進行強制性交與猥褻,更全程持錄影機拍攝。阿黎甚至卑劣地以揭發小美過去遭父侵犯的陰影作為要脅。此案因數位影像鑑定技術還原關鍵物證,法院重啟再審,分別判處阿黎有期徒刑8年10月及6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利用圖書館作為囚籠 狼師假借「紀錄」名義施暴
判決書指出,阿黎於2015年間在彰化縣某國小任教,擔任小美的級任老師。他利用持有圖書館鑰匙的職權,於同年4月13日將小美誘至3樓圖書室。阿黎先是模仿成人片拍攝方式,對小美進行所謂的「訪談」,強迫其描述曾遭生父亂倫的細節。隨後,阿黎竟以此威脅小美,若不從便要告發其父,隨即對小美實施強制口交與性交,並全程錄影。
哭喊求饒仍不收手 卑劣手段重創少女心靈發展
同年6月23日,阿黎再度於圖書館進修室內,利用導師身分與體型差距營造孤立無援的情境。儘管小美當時已不斷啜泣、哭喊求饒,阿黎仍持攝影機拍攝,並強行脫去小美衣物進行猥褻。阿黎甚至命令小美自慰供其觀看錄影。法院認定,阿黎明知小美身心發展未臻成熟,且已有慘痛的心理陰影,竟為滿足私慾對其造成極重侵害,情節極其惡劣。
鑑定還原關鍵影像 撤銷原判決改重罪定讞
此案最初因證據有限,偵辦過程遭遇困難。然而,檢警事後透過專業的數位影像鑑識技術,還原了原本被隱藏或刪除的電子訊號,使阿黎在強大證據面前不得不坦承犯行。法院據此撤銷原判決並准予再審。法官審理後認為,阿黎身為教師卻對小美的性自主與隱私絲毫不尊重,嚴重違背師道。
法官審酌,被告阿黎利用被害人曾遭近親侵犯之陰影進行威脅,其犯罪情節嚴重。雖被告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小美經輔導後狀況趨於穩定,但其犯行對少女的人格發展侵害極重,故依各罪分論併罰,且因被告尚有其他性侵案定讞,本次判決不另定應執行刑,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各判刑8年10月、1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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