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貪污案還在審 台中高分院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涉嫌竊佔國土、豪宅假買賣以及貪污詐領助理費案,一、二審依貪污偽造文書2罪判處8年4月有期徒刑,目前上訴最高法院中。由於顏近日境管期滿,加上全案案卷尚未送交最高法院,台中高分院認為他遭判重刑,仍有逃亡可能,裁定自5月11日起延長出境、出海8月,全案可抗告。
顏寬恒在2021年中二選舉補選期間,被告發顏家招待所一案,經台中市政府都發局確認是違建與竊佔國土,招待所在2022年元月底拆除完畢。後續再爆發涉豪宅假買賣、詐領助理費等,台中地院一審依貪污、偽造文書2罪判刑7年10月、6月,應執行8年4月;二審維持原判,其中偽造文書部分不得再上訴,而貪污部分上訴最高院中。
去年二審宣判時,顏當庭遭限制出境出海8月,近日境管期滿,檢方認顏、助理林進福2人有逃亡可能,請求延長境管;顏的辯護人說,顏寬恒是立法委員,親友都在國內,又深耕台中,顯無可能滯留他國,無限制出境理由;林進福辯護律師也認為,林無犯案,也認為司法會還清白,根本沒有逃亡必要,妻兒都在台中,限制出境出海無理由。
但台中高分院認為,顏、林涉犯貪污及偽造文書被判重刑,目前判決尚未確定,常伴有逃亡高度可能,若2人出境、出海後未再返國接受審判或執行,會嚴重損害國家追訴犯罪公共利益,為確保審判程序的進行及刑罰執行,認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必要,裁定自5月11日起延長境管8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