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3度車上「激戰」!找同學聊性經驗 校方嚇壞報警
高雄一名軍人阿志(化名)從軍前與少女小花(化名)交往,期間多次與小花相約到車上發生性行為,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但須向公庫支付50萬元。
3度約性行為
根據判決書,阿志與小花是男女朋友關係。阿志明知小花年齡,竟趁周末開車載小花出門,並在車上情不自禁,在沒有違反小花意願下發生性行為,3個月內共發生3次,直到小花在學校與同學分享性經驗,校方察覺不對後立即報警。
阿志對所有罪狀供認不諱,表現出極大悔意。小花則是多次強調自己是自願的,不希望告阿志,不過小花父親堅決不同意和解,請求法官依法處理。
法官指出,阿志為滿足私慾,與未滿14歲之少女發生性行為,且至今未獲得小花父母的諒解。但審酌阿志沒有前科,案發後已入伍擔任職業軍人,且在營區表現優異,判處阿志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5年並付保護管束。
此外,為了導正其偏差觀念,法官特別命阿志須在2年內向公庫支付高達50萬元的處分金,並參加2場法治教育。同時,緩刑期間阿志禁止以任何方式接觸、騷擾小花,若違反規定,緩刑將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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