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帽哥慘被騙當爸!妹妹幫養女兒1年半才知「不是親生的」怒告前大嫂+小王
嘉義一名女子婚後生了一名女兒沒多久就和丈夫離婚,沒想到離婚後3個月才向前夫坦白,女兒根本不是前夫的親生骨肉,也讓主要負責照顧女嬰的姑姑氣得對前嫂嫂及女嬰生父提告求償。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女嬰生母及生父未盡扶養義務,最終判處須返還姑姑27萬6028元扶養費,全案仍可上訴。
幫養孩子1年半才知被騙!姑姑提告求償
根據判決書,嘉義一名男子阿鄧(化名)與美美(化名)於2017年結婚,並在2023年6月生下一名女兒,但女兒出生後主要都是由阿鄧的妹妹協助照顧,同住期間的奶粉、尿布及日常生活開銷也大多都由姑姑負擔。怎料美美才生下女兒沒多久,就在同年底與丈夫調解離婚,更離譜的是,美美直到2024年3月才向前夫坦承,女兒其實並非阿鄧的親生骨肉。
阿登得知此事後大受打擊,隨後依循法律途徑確認親子關係,經過嘉義地院家事案件審理後,確認女嬰的確不是阿登的親生女兒。消息曝光後,更是讓出錢出力照顧女嬰的阿鄧妹妹氣憤不已,原以為女嬰是自家血脈,才會費心費錢地前前後後照顧將近17個月,如今得知孩子與自家毫無血緣關係後,阿鄧妹妹也決定向前大嫂及女童生父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扶養費用。
怎料美美與女童生父卻在法庭上辯稱姑姑照顧女兒是基於親屬情誼的自願行為,屬於「好意施惠」,不能視為法律上的損害。此外,美美與女童生父也主張姑姑曾領取育兒津貼及兒少補助,實際上並未受到財產損失,因此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嘉義地院調查後,發現女童與姑姑共同生活期間,絕大多數生活支出確實是由姑姑負擔,而且姑姑也曾多次傳訊向美美催討奶粉及育兒費用,可見她並非無條件自願負擔所有開銷,而是一直希望生母承擔應盡的責任。反觀女童生父與生母依法明明對孩子負有扶養義務,但2人在女童成長期間基本上沒出過什麼錢,重擔全都落在姑姑肩上。
法官認為,姑姑當初願意照顧女童,是因誤信孩子為自家親生血脈,如今發現只是一場騙局,也就不符合民法所稱「明知無義務而任意給付」的情況,更不能認定只是看在親情份上的好意。法官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資料,以嘉義縣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新台幣1萬9410元作為標準,計算女童在受照顧期間所需扶養費用總額為32萬1204元,不過考量姑姑已領取4萬元育兒津貼,以及生母曾探視女童8天期間應扣除的扶養費5176元,最終判處女童生父與生母應共同返還姑姑27萬6028元扶養費,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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