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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被咬怒持刀砍傷狗遭移送 動保處救回:女飼主終身禁認養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05月07日02:51 • 發布於 05月07日02:31

記者葉品辰/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一處民宅日前深夜傳出虐犬案件,警方接獲通報後,發現一隻犬隻前肢遭砍傷、現場血跡斑斑,立即通知新北市動保處到場協助。動保處將犬隻緊急送醫救治,目前傷勢已恢復,並安置於板橋動物之家,開放民眾認養。經調查,犬隻竟是遭飼主同居男友持水果刀砍傷,動保處已函請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將飼主列入終身不得認養犬貓黑名單。

動保處表示,日前接獲板橋派出所通報,指板橋區中正路一處住宅發生犬隻受傷案件,派員到場後發現犬隻前肢有明顯刀傷,地面還留有大量血跡,隨即協助送醫。經獸醫治療與後續照護後,犬隻目前已康復,暫時安置於板橋動物之家等待認養。

據了解,涉案男子為犬隻飼主的同居男友,男子供稱,案發當天與女友返家後,原本想替狗蓋毛毯,卻遭犬隻咬傷手腕,他隨後拿曬衣桿驅趕時又再次被咬。男子表示,自己在清洗傷口期間情緒失控,與犬隻互動時一時失控,才隨手拿起水果刀攻擊犬隻,造成其前肢受傷流血。

動保處指出,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若故意傷害動物,導致肢體嚴重損傷或功能喪失,依同法第25條規定,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由於男子持刀傷害犬隻,已涉及刑事責任,因此函請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

此外,動保處認定犬隻飼主與其同居男友未善盡照顧責任,未避免犬隻遭受傷害,已違反《動保法》第5條規定,因此依法沒入該犬隻,並依規定將飼主列入不得飼養犬貓名單,終身不得再認養犬貓,同時須接受動物保護講習。

動保處呼籲,若民眾發現疑似虐待或傷害動物情形,可撥打1999市政專線或1959動物保護專線通報,也可透過「新北市動保即時通」App反映,盼全民共同守護動物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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