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怒控「3子不孝」 自書遺囑曝光!全部財產留給照顧者
一名老翁過世後留下的自書遺囑,引發孩子們與照顧者之間激烈的遺產爭議。三名兒子質疑遺囑內容並非父親親筆撰寫,主張遺囑恐遭他人代筆,向法院提出抗辯。不過法院經調查局筆跡鑑定、影音畫面勘驗及證人證詞後認定,遺囑確為老翁親筆書寫,判決遺囑為真正。
判決指出,已故男子阿進(化名)生前於2022年年初立下自書遺囑,並在遺囑中清楚寫明,自己一生勤儉努力,希望身後財產能發揮更大社會價值,因此決定將名下包括股票、房屋、土地及存款等全部遺產,留給長期照顧他的阿莉(化名),盼她能善用這筆財產成立慈善組織,幫助弱勢。
然而,遺囑內容同時也提到,自己的三名兒子對他「忤逆不孝」,甚至形容對方對自己「棄如敝屣」,因此明確表示三人不得繼承任何遺產。阿進在2023年過世後,這份遺囑立即掀起家庭紛爭。三名兒子主張,遺囑上的簽名或許確實是父親所簽,但內文未必出自父親之手,因此否認整份遺囑的真實性。
案件審理期間,法院先確認遺囑外觀形式符合民法規定的自書遺囑要件,包括全文手寫、記載日期並附有簽名等。為進一步釐清筆跡真偽,法院也函請多家銀行與機構提供老翁過去文件,例如銀行印鑑卡、開戶契約、法律文件等,再送交法務部調查局進行筆跡比對鑑定。
調查局文書鑑識實驗室鑑定後指出,遺囑中的筆跡與老翁阿進過去文件的筆畫特徵相符,研判應為同一人書寫。法院以肉眼比對字體後,也認為書寫風格、筆劃結構與運筆方式一致。
此外,法院還勘驗一段錄影畫面,內容顯示阿進當時正在書寫遺囑內容,畫面中可見遺囑文字與實際遺囑內容一致。多名證人也證稱,曾親眼看到老翁親自撰寫遺囑,甚至當場朗讀內容,表示確實是自己的意思。其中一名證人更表示,阿進生前曾多次抱怨兒子對他疏於照顧,因此希望把財產交由照顧者處理,用來做公益,幫助社會弱勢。
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自書遺囑只要符合「全文親筆書寫、記載日期並簽名」等法律要件,即屬有效。本案除筆跡鑑定結果支持外,也有錄影畫面與證人證詞互相印證,足以認定遺囑確為老翁阿進親自書寫。因此,法院判決,確認該份自書遺囑為真正,三名兒子的抗辯不足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