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擴大打詐監控 增列8種異常帳戶態樣
詐騙集團手法持續翻新,使得可疑帳戶樣態不斷演變。為強化金融體系第一線的攔阻與預警能力,金管會近期拍板調整銀行可疑帳戶監控機制,擴大列管具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表徵的帳戶類型。未來銀行須依風險程度,採取結清、凍結全部或部分交易等差異化措施,最快4月中旬正式上路。
近年詐騙案件型態快速轉變,部分帳戶雖未構成犯罪事實,卻已呈現高度異常特徵,若未及早介入,可能成為金流斷點。金管會修正《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新增或調整多項第二類帳戶態樣,讓銀行得以在早期展開監控,必要時並可通報檢察機關,強化跨機關合作的預警效果。
金管會表示,依現行制度,銀行對存款帳戶負有善良管理人責任,並可依帳戶風險分級採取不同控管手段。第一類帳戶包括偽冒開戶帳戶、警示帳戶及其衍生管制帳戶,銀行得依情節立即結清帳戶、全面暫停交易,或限制僅能臨櫃辦理;第二類帳戶則屬尚未確認不法,但具有可疑或異常表徵者,銀行須繼續監控並通知司法警察機關。
此次修正重點,在擴充第二類帳戶的辨識範圍,將新增5種可疑態樣,包括非本國籍人士之居留證件經查已逾期、註銷,或遭主管機關通報行蹤不明者;帳戶留存手機號碼與同一銀行警示帳戶重複者;連結虛擬帳號於短期內多次遭通報為警示者;經銀行得知客戶已被通報為失蹤人口者;以及經司法警察機關列示為疑涉詐騙的境內金融帳戶。
此外,原有3項態樣也同步修正,包含短期內頻繁申請開戶或設立約定帳號,卻無合理說明者;具洗錢或資恐表徵之交易行為;其他經主管機關或銀行認定有疑似不法或異常交易之虞者,均納入持續監控範圍。金管會指出,在出現重大或急迫疑似不法情形時,銀行除了立即採取控管措施,也可通報高等檢察署,以利檢警即時掌握金流動向,提升阻詐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外籍人士帳戶的控管機制已提前啟動。金管會強調,若外籍人士出現聘僱期滿離境、終止僱傭關係後離境、行蹤不明,或因非法入境或工作遭查處收容等情形,金融機構得暫時凍結其帳戶,相關作法已自今(2026)年1月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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