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氣泡水」沒芒果 廠商造假報告下場慘了
太陽餅裡面沒有太陽還說得過去,但高雄六龜區公所為了推廣地方觀光,發包廠商製作「六龜芒果氣泡水」作為行銷用途,承攬該項目的公司陳姓負責人交出2016罐氣泡水,結果區公所人員驗收發現芒果氣泡水連一滴芒果成分都沒有。
異想天開 偽造檢驗報告
根據判決書,陳姓負責人所經營的公司得標六龜區公所的勞務委託案,合約中明確要求廠商提供六龜芒果氣泡水,而陳男一口氣交出2016罐六龜芒果氣泡水,公所驗收人員發現有異,成分疑似沒有芒果,便要求廠商提供資料證明,而陳男為了順利過關在去年7月和9月,兩度憑空捏造出假的「SGS食品實驗室-台北測試報告」,假裝氣泡水真的有加芒果,但紙終究包不住火,公所人員經過比對SGS官網資料,抓包這份報告是造假,區公所憤而告發此事。
判處有期徒刑5月 緩刑2年
全案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陳姓負責人明知產品沒有芒果,還偽造SGS印文跟測試報告,已經嚴重損害了六龜區公所和SGS檢驗公司的信譽。不過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且事後也乖乖把違約金跟履約保證金都給結算完畢,最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2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
法官最終給予緩刑2年的機會,陳姓負責人除了要在判決確定後的8個月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還得去指定的公益機構完成4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且在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而他當初偽造的兩枚SGS印文也遭到法院依法宣告沒收。本來想省成本走捷徑,這下不但賠了夫人又折兵,還留下刑事前科,可說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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