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不執行」謝志偉形容「結婚但不行房」?政院回「執行在野版才違反公債法」:一定依法行政不會違憲、院長會做最後決定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態「不執行」藍白二度修正的「財劃法」引起爭議,不少黨內綠委、台派KOL都出面反駁,甚至現任駐歐盟大使謝志偉都形容:「結婚,但不行房」。行政院今(11)日回應,執行在野「財劃法」才會違反「公債法」,將造成政府違法,因此無法執行,「政院和財政部一定會依法行政,不會做違法違憲的事情。」
《放言》記者今日在院會後記者會問及,關於卓院長表態,不執行違法的「財劃法」,引起不少爭議,譬如綠委王定宇就認為要動用合法合憲的「副署權」才是正道;前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說,公布但不執行,是公然對抗憲政體系;前政委張景森也說,「前面簽名說我負責、後面說有問題我不幹」讓他腦筋打結;甚至現任駐歐盟大使謝志偉都形容:「結婚,但不行房」?
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回應,執行在野修惡版「財劃法」才會違反「公債法」,而公務員無法違法,所以政院無法編列這樣的預算,行政院是憲政機關,主要任務是守護憲政體制,對於立院公然違反憲法第七十條,侵害行政院預算權,政院無法接受、認同。
李慧芝再說,昨天財政部長莊翠雲也說明,「財劃法」是財政基本法,政院提出的版本多次和地方、各界學者參與討論,也是共識度最高的,希望立院儘速審議,「政院和財政部一定會依法行政,院長會做出最後的決定,政府不會違法違憲。」
媒體追問,政院說會依法行政,是否「不執行」的態度會有所改變?
李慧芝回應,政府一貫立場是要維護憲法,如果要執行在野「財劃法」,會造成公務員違反「公債法」,就會造成政府違法,這部分政院無法執行。
(圖片來源:放言記者拍攝、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