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矯正機構爆性侵!受刑人吞安眠藥慘遭室友玩弄 他醒來崩潰
高雄某矯正機構發生一起震驚獄政系統的性侵害案件。蔡姓受刑人趁同房獄友服用安眠藥熟睡之際,強行對其進行口交與猥褻。橋頭地方法院近日作出民事判決,認定蔡男故意侵害他人人格法益,應賠償原告新台幣35萬元。
趁同房睡覺下手 蔡男遭判刑3年4月
判決書指出,蔡男與原告當時均為同房受刑人。2024年3月10日,蔡男因個人寢具清洗未乾,獲准與原告同睡一張床位。蔡男明知原告睡前有服用安眠藥習慣,竟於翌日凌晨2時許,趁原告藥效發作熟睡、不知且不能抗拒之際,以手套弄並以口吸吮原告生殖器。此案刑事部分,蔡男已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
身心重創求償40萬 法院裁定賠償35萬
原告主張,案發後其身心受創嚴重,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向蔡男求償40萬元精神慰撫金。蔡男經法院合法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未到場辯論,亦未提出書狀爭執。法官核閱相關卷證,認定蔡男犯行明確,審酌兩人當時均為受刑人身分,且原告名下無所得、蔡男無業且無財產等經濟狀況,裁定蔡男應給付35萬元。
法律保障受刑人貞操權 蔡男遭列假執行
橋頭地院法官強調,不論身分為何,個人貞操權與人格法益均受民法保障。蔡男故意侵害原告法益,情節重大。法院最終判准蔡男賠償35萬元及法定遲延利息,並依職權宣告假執行。若蔡男欲免為假執行,須提供同額擔保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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