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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轉單」小心踩雷!不是找到下家就能賣 最高恐罰300萬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記者 倪譽瑋 綜合報導
嘉義市府提醒,法律有規定預售屋、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原則上不得任意讓與、轉售第三人。(圖/嘉義市地政處提供)

預售屋也是購置房產的選項之一,日前嘉義市地政處表示「預售屋不是想轉單就能轉」,須依規定提出申請,經核准(例如是否轉給直系血親、因重大事故無法居住)後再辦理,預售屋契約進行轉單或換約,有涉及轉由第三人承接,恐怕將面臨50萬至300萬的罰鍰;呼籲民眾在契約異動前須清楚理解規定,業者也應詳細說明風險。

預售屋怎麼買以防風險 嘉義市府點名小心轉契約

嘉義市政府地政處表示,自2023年7月1日起,預售屋、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原則上不得任意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也不得自行或委託刊登讓與、轉售廣告。違反規定者,可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如涉及多戶交易,還會按戶處罰。

預售屋可轉讓的狀況,像是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的轉讓,或因繼承、夫妻財產分配等情形,都有例外規定;如遇到非自願離職、重大傷病、原住房因災害毀損無法居住,或重大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也可依規定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再辦理。

預售屋注意誤觸法 看清楚交易內容、買房注意事項

嘉市地政處長張婉芬指出,在實務上仍有民眾以為,只要房屋還沒有辦理所有權登記,找到下一位買方接手,就可以把預售屋「轉單」出去;而該行為實際上是把預售屋買賣契約、付款義務等轉由第三人承接,可能涉及法律所規範的契約讓與或轉售,不能只看交易名稱寫「轉單」或「換約」而要看實際交易內容。

張婉芬也說,現在房價動輒上千萬元,對許多民眾來說,買房可能是一輩子最重要,甚至只有一次的重大交易;而最低的50萬元罰鍰,對一般家庭而言更不是一筆小數目。如果只是因為不了解預售屋轉售規定而誤觸法令「代價相當沉重。」

政府籲房地產業者應明確告知房產資訊、民眾應謹慎

地政處也呼籲,地政士、不動產仲介業者、代銷業者,是民眾進行不動產交易時最常接觸的專業服務者,應主動說明相關規定及可能的法律風險,多一道提醒,就可避免民眾因不清楚規定而面臨高額裁罰。

地政處續指,民眾在預售屋買賣契約異動方面,或有轉售需求,除了第一線不動產從業人員的提醒,也應先把規定問清楚,避免因一時不了解而付出高額代價「50萬元不是小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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