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18日回去上班啦 竹市府收到內政部復職公文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助理費貪污罪一審被判7年4個月遭停職1年近5個月,高院二審昨天宣判,合議庭撤銷原貪污罪,改判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依法高虹安可復職回歸市長身分。市府也在昨天向內政部申請高虹安復職,新竹市政府下午4點發布新聞稿,表示已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准予市長高虹安復職。高虹安預計明天回市府復職上班。
高虹安今天(17日)上午出席新竹市10所學校聯合藝術表演活動時表示,已向內政部申請復職,並希望復職令越快越好,而新竹市政府昨天在二審宣判後,即以人工親送的最速方式將復職公文送進內政部。內政部也證實已收到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復職申請,同時在今天下午准予高虹安復職。
據了解,內政部除了會依程序核付高虹安停職1年近5個月的半數薪資,也將復職函文傳給新竹市政府,市府下午4點發布新聞稿,表示已收到內政部函文傳真,並已告知高虹安。高虹安預計明天上午就會到市府完成復職報到程序,恢復市長職務。(彭清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