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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男砍殺雙親 檢辯爭出示刺激性照片必要性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9小時前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4日電)新北蘆洲廖男涉砍殺雙親數十刀致死遭起訴。法院今開庭檢辯數度交鋒,辯方認為廖男已認罪,沒必要再出示上千張刺激性照片,恐對國民法官造成衝擊。檢方則指每張照片都有必要性。

新北市蘆洲30多歲廖姓男子今年1月17日晚間,疑向父母索討零用金爆衝突,持開山刀砍殺父母後逃逸,2天後在新莊地區落網。新北地檢署4月依刑法殺人罪、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廖男對於起訴罪名與內容全數認罪,後續也將安排廖男進行量刑鑑定。

針對檢方提示的證據,廖男的辯護人指出,既然被告已認罪,檢方是否有必要出示上千張案發現場、死者等相關影音照片,因這些刺激性畫面可能會對國民法官造成衝擊,進而影響其心證。

公訴檢察官指出,每張照片都有其價值和意義,每張也都有其必要性。

辯護人表示,檢方要在特定的空間內向國民法官展示1000多張殘忍的照片,與逼供時向嫌疑人展示死者照片造成其心理壓力的行為根本無異。若檢方堅持,屆時辯方也將請求出示死刑犯在刑場被槍決的畫面,讓國民法官了解自己的決定將產生的後續影響。

審判長表示,他對出示刑場畫面無意見,但前提是要取得受刑人家屬同意。

辯方更質疑,死者的死因已確認,檢方提出解剖照片的必要性何在,是否目的在增加國民法官的厭惡感;且根據研究,觀看刺激性照片會讓人產生嫌惡情緒,導致無法做出理性分析。

公訴檢察官解釋,因死者身中多刀,這些傷口刺多深都需要用解剖照去呈現。認罪是一回事,量刑又是一回事,每張照片都代表著造成被害者痛苦的程度。

合議庭評議後,審判長表示,因國民法官案件規定,職業法官也無法事先看到證據內容,既然檢察官認為每張照片都有其必要及關聯性,他相信檢方判斷,只要是與待證事實有最低關聯性就可出示。

審判長並表示,在國民法官案件審理過程中,出示證據前都會有警示,若有國民法官不敢或不願看都可閉眼,因此不一定會影響國民法官心證,既然要審理,就要直面這些證據。(編輯:李亨山)1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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