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立委李貞秀國籍引議 吳思瑤:退出中國國籍申請表 網路就能下載
民眾黨因「兩年條款」,不分區立委大換血,其中中配李貞秀因尚未放棄中國籍將出任立委,引發議論。對此,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回應,在兩岸現狀下,李貞秀難以申請放棄中國籍;綠委吳思瑤則強調,國籍法20條適用所有公職人員,依法就得提出放棄原國籍證明;藍委李彥秀認為,應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立法院職權分際。
民眾黨因有「兩年條款」內規,不分區立委大換血,中選會日前公告洪毓祥、蔡春綢、王安祥、邱慧洳、陳清龍及李貞秀6人將遞補當選。其中,中配李貞秀因尚未放棄中國國籍將出任立委,引發國籍與國安疑慮。
對此,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受訪強調,李貞秀已依照現行制度,有向中國方面申請放棄國籍。但她引述陸委會主委邱垂正過去曾提到,在現行兩岸架構下,實務上無人能完成正式「放棄中國國籍」程序,她質疑政府要求人民履行一項無法完成的法律義務。她說:『(原音)李貞秀委員明天宣誓的時候,會跟大家報告她是用透過什麼樣的方式,不過正如邱垂正主委他過去證實的,到目前為止不管是用什麼樣的方式,沒有一個已經入籍中華民國的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士,可以因此來放棄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我們現在的國家在要求人民做一件他們沒有辦法做到的事情。』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認為,《國籍法》第20條並非針對特定族群,而是適用於所有取得公職身分者,都應該依規定放棄原國籍。她表示,退出原國籍申請表格屬公開資訊,依法提出申請,才能讓社會確認當事人遵循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規範。她說:『(原音)所以說國籍法20條,這不是針對李貞秀個人,這也不是針對中國籍的配偶,這是針對在台灣所有要取得公職身份的所有人,不分國籍不只是針對中國,所有國籍的參政者,所有國籍的參政者都要依循國籍法20條的規範。』
吳思瑤強調,中國人民共和國退出國籍申請表與文件皆是網路上的公開資訊,「表格30秒就能下載」,只要依法提出申請,清楚表達遵循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的立場,才能讓社會確認公職人員對國家的忠誠義務。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受訪時認為,中配參政應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既有法制處理,另外,國會議員對行政機關有質詢權力,這也是規範在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中,立法院與行政機關各有明確職權分際,行政部門若對立委索資採取消極或模糊作法,恐影響國會監督權行使,呼籲行政與立法機關應依法溝通,避免持續擴大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