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未遂、違反保護令 愛爾麗總裁常如山起訴求處重刑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愛爾麗醫美集團總裁常如山近期因旗下診所涉偷拍案被羈押禁見,而其案發前也因涉嫌對女密友強制性交未遂被台北地檢署傳喚到案。未料,常如山被傳喚後在被害女子已獲得保護令的情形下,仍透過網路騷擾對方。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相關跡證後,認定常如山涉犯強制性交未遂罪且違反保護令,今提起公訴,並求處重量刑。
該案緣起於已婚的常如山對女密友展開熱烈追求,但因懷疑對方移情別戀,心生醋意,竟暗中尾隨女子返回住處,且趁其不備想要強行闖入屋內,並性侵對方,最終並未得手。但其行為均被附近的監視器拍下,女方也前往醫院驗傷,並提出告訴。
台北地檢署在今年2月5日首次傳喚常如山出庭,檢察官審酌案情,諭知將他限制出境、出海,且為了保護被害人當庭依法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嚴厲警告常如山不可騷擾告訴人。
常如山則於第一時間發表聲明反駁,稱自己目睹立委王定宇與該名女子共處一室,當下或許因為情緒激動而有肢體衝突,但絕對沒有任何性侵害的舉止;而愛爾麗集團隨後也發表聲明,堅稱一切指控均屬不實。
未料,常如山交保之後,卻無視保護令,仍持續透過通訊軟體在網路上騷擾被害女子。
檢察官比對了告訴人、被告及相關證人的說法,且仔細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加上刑事局的DNA鑑定書、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與常如山與被害女子之間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認定常如山涉犯強制性交未遂罪且違反保護令,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也請法院審酌常如山造成被害女子難以磨滅傷害,且漠視檢察官所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恣意騷擾告訴人等情形,予以從重量刑,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