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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專狂譙林襄「假女、89妹」新北無聊男判刑 多名藝人受害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市40歲張姓男子經常在瀏覽網路後留言亂罵,有多次妨害名譽前科,藝人舒子晨Nikita、舞蹈老師KIMIKO和前議員李婉鈺都是被害人。張男屢次被判刑仍死性不改,前年又到林襄和她經紀人的社群粉專上留言狂罵「假女」、「媽的89妹」,經兩人報警處理,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定張男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9千元,可易服勞役9天。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有多項妨害名譽犯罪前科,2021年7月28日剛服刑期滿,仍不知悔改,只因對林襄和他的經紀人心有不滿,竟從2024年12月18日至隔年1月19日,在林襄和經紀人的臉書、IG上留言狂罵「X你老爹,沒教養」、「嘴賤」、「不要臉」、「假女」、「X的89妹」、「妳不要出現在味全龍當啦啦隊….我一定會喊『..滾出去』..也不要出現在通告節目」、「還是要我肉搜到妳媽媽家,問候妳家人一下」、「妳看看我會不會把妳經紀公司解散掉」,被兩人告上法院。

張男到案後辯稱,他因為看到林襄遭影射搭高鐵佔位子的新聞,覺得很生氣,認為林襄身為藝人,和她應有的正面形象不符,所以揚言抵制告訴人林襄,並要求經紀人開除林襄,這屬於社會大眾對於公眾人物的檢視及評論,且林襄和經紀人並沒有向他表示拒絕,因此不算騷擾。

不過法官認為,張男並沒有針對公共事務進行討論,而是揶揄、嘲弄她們的性別,屬於對女性的貶抑、蔑視和偏見,顯然是羞辱性言論,超過一般人可以忍受的範圍,已貶抑兩人的名譽,依他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9千元,可易服勞役9天。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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