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打方向燈後變換車道釀車禍…他遭判刑3個月 裁決處:是預告、非護身符

藝點新聞

更新於 09月08日11:52 • 發布於 09月08日11:52

藝點新聞Jeffrey編輯整理

「我明明有打方向燈,為什麼還是我有錯?」這是交通事故中民眾常見的錯誤認知。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依據規定,汽車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方向燈只是告知其他用路人「我要轉向或變換車道」,並不代表取得優先通行權。變換車道時,仍應讓直行車先行,並確認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後再切換車道,否則發生事故仍可能須負肇事責任。

(圖/裁決處提供)

裁決處表示,新北市曾發生一起小貨車變換車道與同向後方機車碰撞事故。小貨車駕駛表示,當時已開啟方向燈,也有注意後方車輛,認為雙方距離足以完成變換車道;但經事故鑑定及法院審酌,認定小貨車駕駛變換車道時,未充分注意直行車動態及保持安全距離,也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因而造成事故,最終因過失傷害罪遭判處有期徒刑3月。

裁決處統計,因汽機車「開啟方向燈後,未保持安全距離與間隔即變換車道」衍生事故的鑑定案件,112 年至 114 年分別有 126 件、112 件及 108 件。實務上不少駕駛人誤以為「我只要打了方向燈,後車就應該讓我」,卻忽略後方及鄰側車輛距離、速度與視線死角,貿然切換車道而發生碰撞。

裁決處提醒,方向燈是「預告」而非「護身符」,安全距離才是行車「平安保障」。變換車道務必落實「全程顯示方向燈」、「擺頭並檢查後照鏡」及「確認安全距離後再變換」等安全步驟;尤其遇到車流密集、車速較快或大型車輛時,更不要抱持「有打燈就能切」的錯誤觀念。多看一眼、多等幾秒,確認安全再變換車道,不只避免事故,也能避免後續賠償及法律責任。

延伸閱讀

泰勒絲夫妻倆購入新宅!NBA巨星也曾住過 兩大誘因曝光

網球聖地遭汙染!網紅「掛證」群起觀眾席鬧事 名將怒:有點棘手了

健康指南:心肌梗塞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台灣35元「這支筆」英國竟賣221元! 網笑:搬整箱去

CTWANT
02

要錢沒人免費塞爆!「台版迪士尼」原訂11月熄燈 改今最後一天營業

CTWANT
03

一把青蔥破百元、三根小黃瓜60元?農糧署回應漲價原因

聯合新聞網
04

網揪泳渡嘉明湖 林保台東分署:未申請、切勿報名

自由電子報
05

明早上9:21別嚇到!全台「地震、海嘯測試警報」齊發

三立新聞網
06

東森深度周報/台灣人口50年後恐腰斬 手機成生育殺手!?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