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信任的大嫂竟是神鬼會計 「螞蟻搬象」13年掏空佶城1.9億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逸帆查出,佶城實業長年由65歲吳麗卿擔任會計兼出納,掌控公司帳務與付款流程,涉嫌自2002年5月起透過7家人頭公司製造不實交易,以「螞蟻搬象」手法,13年間侵占公司資金逾新台幣1.9億元。北檢今(18)日偵結,依業務侵占等罪嫌起訴8人,並認定吳女居於主導地位,建請法院判處12年以上有期徒刑。
佶城實業成立於1994年,屬典型家族企業,由曾燕鵬兄弟與其配偶等人共同出資設立,登記資本額2,000萬元,主要從事鬆緊帶、織帶、粘扣帶、緞帶、蕾絲及拉鏈等成衣配件的買賣與進出口,並承接國內外廠商報價與投標業務。由於公司內部高度信任親屬成員,未建立完整財務監督與分層審核制度,長期將帳務與金流交由單一窗口處理。
起訴指出,吳麗卿(在押今移審)自1999年起負責公司財務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與丈夫曾燕鵬及配合之記帳人員分工合作,陸續以親友掛名方式設立或實際控制7家名義公司,對外製作交易文件,對內則將相關款項列為正常營業支出,藉此將公司資金移轉至外部帳戶,實際並未對應相符商品或服務。相關行為主要集中於2002年5月至2014年10月間,侵占金額達1億9,376萬9,188元。
檢方進一步追出,吳麗卿為避免資金異常被察覺,另行處理帳冊資料與會計憑證,造成公司營業額虛增逾1億8,714萬元,並導致短漏繳營業稅935萬餘元;不法所得則透過提領現金、轉帳至他人帳戶或轉為外幣存款等方式分流,企圖切斷金流關聯。
本案起因於曾家兄弟間對公司經營方向產生歧見,雙方因而衍生多起民、刑事爭議。其間,家族成員在重新檢視公司帳目時察覺資金流向異常,遂向調查局提出檢舉,案件因此進入司法調查程序。
檢調蒐證後,於2025年9月4日由檢察官黃逸帆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搜索相關被告住居所及關聯處所共11處,並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檢方於9月5日凌晨完成複訊後,認定吳麗卿涉案情節重大,且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目前仍在押中。
另查,涉案人之一吳麗卿胞妹吳芯羽於偵查期間未到案,檢方已依法發布通緝。北檢表示,吳麗卿於本案中居於主導地位,犯行時間長、金額龐大,對公司財務造成重大損害,綜合犯罪情節後,已於起訴時建請法院合併量處12年以上有期徒刑,其餘被告則依各自參與程度請求法院依法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