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貪案遭求刑28年6月 一審宣判日在明年「這天」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與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展開為期8天的辯論程序,今天(18日)由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其他被告及律師,針對檢方指控行賄及收賄部分為自己辯護,而被告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部分已辯論終結,審判長諭知全案一審於2026年3月26日下午2點30分宣判。
張志澄被依行賄罪起訴,他今在最後陳述時表示,自己只是普通百姓,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也不認識民眾黨的人,210萬元政治獻金是前長官要他捐的,不是賄款,請法官判他無罪。
北院今天繼續進行同案被告吳順民、應曉薇及辯護人的辯論,明天(19日)將傳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及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由檢方論告、被告答辯。下週一(22日)將傳訊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由檢察官論告後,李文宗兄妹及律師輪流答辯。下週二(23日)上午進行會計師端木正涉案部分言詞辯論,當天下午及隔天(24日)全天進行結辯,若先前已辯論終結的被告,無須到庭。
柯文哲被依收賄、圖利、侵占、背信4罪起訴,檢察官對柯求刑28年6月,不過柯至今從未對相關犯行認罪。(責任編輯:王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