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街友吵架…他7拳直毆腦袋判無期 殺人卻掰「傷害致死」
基隆車站街友蔡龍興因故與謝姓街友口角,他以右拳連毆對方頭部7下,謝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送醫不治,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判蔡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因羈押期將屆,台灣高等法院今開訊問庭,檢察官認為羈押原因未消滅,建請延押;蔡對是否續押無意見。
蔡(38歲)與謝平時棲身基隆車站南站,2024年7月6日凌晨3點,兩人在車站2樓廣場電梯口旁吵架,謝遭痛毆。在場的陳姓男子緊急報警,救護人員將謝送往基隆醫院急診,但他到院前即無生命跡象,同日12點53分死亡。
蔡龍興不否認打人,但辯稱是遭謝姓死者辱罵後才出手,且僅毆打被害人「3拳」,目的是教訓對方。律師認為蔡犯的應該是「傷害致死」罪。
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庭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是蔡主動走向被害人,多次向被害人以言語挑釁、辱罵對方「三字經」、「你當作你很大尾喔」,陳姓男子多次阻止,直到被害人被毆倒地為止,未聽見被害人有任何出言辱罵蔡的言語。
錄影畫面顯示蔡連續出拳8次,其中第一次被謝躲過,其餘7次均擊中謝的頭部。謝不僅頭部撞擊石塊而大量出血,還掉落1顆牙齒,現場血跡斑斑,國民法官庭認定蔡一邊辱罵、一邊說「你真的不要命了」,並非僅基於教訓、傷害之意,而是殺人。
蔡龍興沒有朋友,與家人關係不佳,只有偶爾回家洗澡或吃東西,近2年身上如有錢都全部拿去買酒,每次喝10到20罐啤酒,2022至2023年間有數次失火罪公共危險前科,2020年也因毆兄,基隆地院還核發保護令。因蔡長期酗酒,家屬也無能力約束。
謝姓死者家屬希望法院能判蔡龍興死刑。基隆維德醫院鑑定,蔡龍興可能因飲酒導致衝動控制力以及判斷力下降,也可能受長期飲酒的後遺症影響,但無法完全確定他在案發當時是否有精神障礙而無法辨識行為違法,一審判他無期徒刑。
蔡上訴高院,高院認為他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不僅嚴重侵害被害人生命,也危害社會秩序、公共安寧,無法以交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10月21日時裁定自11月1日起延押2月。因羈押期將屆滿,高院今再開訊問庭,並表示已將蔡送量刑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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