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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拍醫美停業爆「借殼重生」 北市衛生局祭撤照、廢證處分

鏡新聞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鏡新聞
被停業的醫美診所被抓到停業期偷看診。(資料畫面)

多家知名連鎖醫美集團因爆出診療空間遭裝針孔偷拍的重大醜聞,遭到台北市衛生局勒令停業處分。然而,近日卻有醫師及民進黨市議員洪婉臻接連踢爆,部分遭停業分店疑似透過同區域「不同名」的診所,以「原班人馬親自服務」為口號企圖偷天換日、借殼重起爐灶,引發各界對病人隱私與個資外洩的強烈恐慌。對此,台北市衛生局大動作回應,強調目前已全面派員展開查核,並嚴正警告,停業機構病歷不得任意移轉,原負責醫師若在停業期偷偷執業,最重將直接「廢止醫師證書」。

針對議員質疑涉案診所將病患的療程紀錄、術前術後影像等高度敏感個資「整包移轉」當作私有資產,台北市衛生局強硬駁斥並劃出法令紅線。衛生局指出,依法規定,「停業中」的診所病歷必須由原機構自行妥善保存,絕對不得任意移轉給其他院所,病患若因原診所停業需要轉往其他機構繼續療程,必須「重新掛號」並建立全新病歷,新診所絕不能直接沿用、共享舊機構的紀錄,若查獲違反《醫療法》未妥善保存病歷,將按次連續處罰,絕不寬貸。

衛生局透露,目前台北市內共有4家涉入針孔偷拍事件的醫美業者,已被重裁處「停業6個月」並各開罰50萬元,後續將緊密盯防是否有暗中違法營運的情形。衛生局更進一步對涉案醫護人員撂下狠話,強調停業診所的負責醫師及院長,在停業期間「完全不得執行任何醫療業務」;倘若被查獲私下換招牌看診、支援或實質承接業務,將依《醫師法》第29條之1直接「廢止執業執照」,若情節嚴重甚至執迷不悟者,更將祭出最嚴厲處分,直接「廢止醫師證書」,終結其行醫生涯。

面對外界「停業、不停生意」的打假球質疑,衛生局說明,即便是診所未來想透過辦理「歇業」來逃避責任,依《醫療法》第70條規定,其病歷要嘛交由合法承接機構保存,要嘛應由病患本人或代理人要求交付,其餘未處理的病歷也必須由原負責人妥善保存至少6個月,且未來進行銷毀時,必須採取全面防止個資外洩的最高規格處理方式。衛生局強調,公權力不容挑戰,針對近期所有接獲的相關簡訊、Google暗中接客等檢舉案件,均已派員進行針對性查核,全力防堵任何「偷天換日」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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