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退稅635億 三批辦理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今年申報去年度綜所稅已於6月1日截止,初步統計全國申報退稅金額約635億元,將分為三批退稅,分別於今年7月31日、10月30日、明年1月20日辦理,採帳戶直撥退稅者,退稅日當天就會直接入帳。
南區國稅局指出,第一批退稅日期為今年7月31日,退稅對象是今年申報截止(6月1日)前採網路(含手機)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以及5月11日前向戶籍地國稅局以紙本回復的案件,都將成為退稅早鳥族。
第二批退稅日期為今年10月30日,主要是採用人工或二維條碼申報、稅額試算以紙本在5月12日至6月1日回復及5月11日前向非戶籍地國稅局回復的案件。
第三批退稅日期要等到明年1月20日,退稅對象是逾期申報、申報繳稅或不繳不退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案件。
國稅局表示,綜所稅結算申報退稅方式包含直撥退稅及憑單退稅,採用直撥退稅者,退稅款在各批次退稅日期撥入指定帳戶,採用憑單退稅者,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人,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透過票據交換方式才能領到退稅款。
國稅局說明,為使納稅人快速領取退稅款,國稅局會就結算申報選擇「憑單退稅」案件,寄送「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紙本書表通知,納稅人接到後,如要改採直撥退稅,可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在同意書所定期限內親送、傳真或掛號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
另外也可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同意直撥退稅,並回復退稅存款帳號,即可改採直撥方式退稅,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忘記兌領、遭郵寄招領或被冒領等狀況。
國稅局提醒民眾,稽徵機關絕對不會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民眾點擊連結提供銀行帳戶資料,也不會要求前往自動櫃員機(ATM)或網銀轉帳退稅、或提供信用卡資料及密碼等敏感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