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政壇震撼彈!黃紹庭詐助理費定讞緩刑免關...褫奪公權3年遭解職
國民黨高市議員黃紹庭涉詐領助理費1455萬元案定讞。最高法院今(6/24)駁回上訴,維持2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及緩刑5年判決。黃紹庭雖免入監服刑,但褫奪公權確定後將喪失議員資格。國民黨高市黨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後續由考紀會依規定辦理。
判決指出,黃紹庭自2014年起擔任高雄市議會第2屆至第4屆議員期間,涉嫌以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等方式向市議會申報助理補助費。
法院認定,黃紹庭與妻子李淑慧及服務處人員安排4名助理配合運作,將薪資帳戶存摺及印章交由服務處統一管理,再以高於實際薪資的金額向議會申報助理費,待助理領取薪資後,將差額留存服務處運用,累計詐領補助款達1455萬元。
檢調於2024年9月發動搜索約談,黃紹庭當天搭機前往中國廈門,隔日透過影片對外說明後一度失聯,引發外界關注,直到9月29日返台到案;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續偵結依貪污等罪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黃紹庭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法官考量其認罪態度及犯後表現,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須支付國庫150萬元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妻子李淑慧則被判刑1年8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
案件上訴後,高雄高分院維持黃紹庭2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及緩刑5年,但將支付國庫金額提高至200萬元;李淑慧部分則維持原判。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屬適當,駁回黃紹庭上訴,全案定讞。
對於判決結果,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回應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後續將由市黨部考紀會依黨內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