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自稱張文同夥GG了 涉恐嚇公眾遭聲押獲准
北捷發生「隨機攻擊」事件,又有自稱是主嫌「張文」同夥的男子,透過「社群軟體(Threads)」 留言刊登恐嚇言論,並發現上網留言者是一名居住在台中市清水區的人士,經新北市警局三峽分局,通報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下,立即將張姓男子拘提到案。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毓珮表示,張姓男子涉嫌在北捷發生「無差別攻擊」事件後,20日上午涉嫌以暱稱「rleioutalf710902」,在「社群軟體(Threads)留言刊登:「不一樣吧! 原計畫板南站內~且在 5點鐘開始~所以原計畫是5點鐘開始到7點鐘的大規模隨機殺人事件、不是快閃中山站站外光煙霧彈在板南密閉空間,以及2小時的作案時間 死傷~哇塞~難怪同夥表示失敗」等恐嚇公眾安全言論,檢方認為已嚴重危害社會大眾安全,立即由黃鈺雯檢察官指揮新北市警察局三峽分局及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等單位展開追查,並在21日上午,將張姓嫌犯拘提到案,經被告同意後,帶同員警返回其位在臺中市「清水區」的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涉及犯案的手機 ,進行數位鑑識及比對分析,以釐清被告之犯罪動機及犯罪情節。
被告張姓主嫌在21日晚間解送台中地檢署複訊,經承辦檢察官綜合相關證人證述、 警方製作之數位證物勘察報告、美商 Meta公司回覆資料及扣案手機等證據,認定張姓主嫌已涉犯刑法第 151 條之恐嚇公眾及第 305 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逃亡及反覆實行恐嚇犯罪之虞,為避免危害擴大及確保後續偵查、審判程序之進行, 認為有羈押之必要,訊後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全案經台中地院召開羈押庭審議後,承審法官已裁定張姓被告羈押禁見!
台中地檢署表示,為防範、杜絕類似事件或恐怖攻擊情事發生,已依臺灣高等檢察署指示, 立即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整合轄區警、調、廉、移民等 相關單位成立聯繫平台,加強情資蒐報、風險評估及跨機關協調合作, 全面強化預警、通報與即時應處機制,務求即時發現、即時處置,確 保社會安全;並嚴正呼籲,民眾切勿於網路或社群媒體張貼、留言或轉傳任 何恐嚇公眾安全之言論,以免觸法並造成社會恐慌。本署對於任何危害公眾安全之不法行為,必將依法從嚴從速究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秩序與人民生命安全。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