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造謠「80億歐元換蕭美琴演講」法院一理由裁定不罰 劉靜怡嘆:又是社維法
副總統蕭美琴日前應邀出席IPAC峰會,踏入歐洲議會發表演說,不過一名陳男在網路寫道「法國BBC報導台灣捐了80億歐元,讓副總統上去噴了20分鐘口水」,由於BBC並非法媒與80億歐元天價數字,引發網友熱議。而台北地院今(18)日宣判,此訊息與社維法構成要件不符,裁定不罰、可抗告;而法律學者劉靜怡在臉書對此直言,「又是社維法,永遠學不會的教訓?」
陳男因不實訊息貼文引發龐大關注,當時他在日本遊玩,返台後即在入境時被攔下約談,他辯稱「這就是一個反串文」、「正常人都看得出來」、「轉發好笑的文章犯什麼法?」;並稱他發文時不在中華民國境內,而《社會秩序維護法》是為了維持「境內」公共秩序,因此他沒有違法。
而台北地院判決指出,80億歐元達114年政府總預算歲出的9.58%,遠遠超出每年外交預算總額,一般具備正常學識經驗者,均可判斷為不實訊息;此外BBC是英國廣播公司縮寫,眾所皆知,智識正常水平的人應可知悉法國BBC是不存在的機構,而陳男是大學畢業,不論是自行編造或轉貼,他都知道訊息內容並非事實,卻仍將不實訊息張貼於Threads,可見他故意散發傳佈不實事實。
不過法院指出,「台灣捐了80億歐元,然後讓副領導人上去噴了20分鐘的口水」並未涉治安事件,而是牽涉政府支出是否符合民眾期待,相關訊息顯然無法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
法院提到,陳男貼文有8898人按讚、2862人留言,可見參與民眾並非少數,但具有相當智識水平者觀看此訊息,應知為虛假訊息而置之不理;如果是不具備相當智識水平者,觀看後情緒應為對政府公共支出的合理性感到不滿,而非畏懼與恐慌,這種不滿情緒雖足使新聞報導、民眾討論,但不足以使社會產生「激憤」程度。
法院表示,警方並未提出具體事證,證明陳男貼文使人產生畏懼、恐慌或激憤,而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但陳男貼文不構成「影響公共安寧」,因此裁定不罰。警方可抗告。(推薦閱讀)京華城案審理近尾聲 醫預言「柯文哲最後刑期」:看法官要不要承擔歷史罵名
獨家解密!專題報導《掏空護國神山?》全新上線
護國神山出海,究竟是壯大台灣,還是在稀釋核心競爭力?弱國無外交,如何守住N-1的技術底線?
《風聲解密》直擊科技戰最前線☛完整內容點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