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簽助攻「鮑魚大亨」落跑 大帳房葉仲清羈押禁見
記者黃宥寧、黃哲民、莊智勝/台北報導
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前後任3名副所長,涉嫌協助「鮑魚大亨」鍾文智完成不實簽到,助其解除科控後棄保潛逃。檢調查出前副所長李俊良帳戶有逾千萬元不明金流,另認鍾文智的大帳房葉仲清涉行賄疑雲,北檢漏夜偵訊後,向法院聲押李、葉2人。北院19日開庭審理後,晚間10點半左右裁定葉仲清羈押禁見,李俊良仍在開庭。
有「鮑魚大亨」之稱的鍾文智,因炒作存託憑證(TDR)不法獲利高達4億7千萬元,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0年5月定讞。檢調指出,鍾文智於2021年至2023年間,因涉炒股案遭裁定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同時須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然而鍾文智疑多次未親自到所,警方系統卻仍顯示簽到正常,與事實明顯不符。
檢調追查認為,福德街派出所前後任副所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協助製作不實簽到紀錄,形同將法院防逃機制「代辦化」。其中,前副所長李俊良疑提供「免到所簽到」的便利服務,實際簽到方式究竟為事前代簽、事後補簽或一次補齊,仍待進一步釐清。
經清查相關金流後發現,李俊良帳戶內出現逾千萬元與其公務員身分、合法收入顯不相當的資金往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以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因此訊後遭北檢聲押。
檢調另查出,鍾文智的大帳房葉仲清,疑協助鍾文智處理金流並涉行賄警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且尚有共犯未到案,檢方認為有勾串、滅證之虞,亦一併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此外,檢調比對帳務資料,發現李俊良的妻子黃鈺婷近4年來,多次持大筆現金至ATM及銀行臨櫃存款,累計金額高達近千萬元,對資金來源交代不清,被檢方認定涉與丈夫共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諭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同時實施科技監控。
另現任福德街派出所副所長古志銘、梁思強2人,遭檢方認定與李俊良共謀,涉嫌協助鍾文智完成不實簽到,涉犯圖利罪,訊後各諭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