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立游泳池有攝狼! 他潛入女生浴室往下偷拍得逞 故技重施被逮
黃姓男子到台南市立游泳池游泳,卻在晚間悄悄潛入女用浴室淋浴間,並持手機由上往下拍攝隔壁女子洗澡的影像得逞;他見對方渾然不覺,食髓知味,隔天再故技重施,遭工作人員發現報警。台南地院審理時,黃承認犯行,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3月。可上訴。
判決書引用台南地檢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黃姓男子去年7月17日晚間8時許,偷偷潛入台南市南區健康路一段上的台南市立游泳池女用淋浴間,並趁隔壁一名成年女子洗澡時,使用iPhone手機由上往下拍攝女子裸露身體等影像;黃得手後,食髓知味,隔天再故技重施。
黃在隔天晚間7時59分,再潛入女用淋浴間準備拍攝另一名女子性影像,被泳池江姓女工作人員察覺有異,通知櫃台人員報警處理;偵訊時,黃承認犯行,警方循現場監視器畫面找到被他偷拍得手的被害人,並在黃的手機勘驗出偷拍影像,檢方認定黃涉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
法院審理時,黃承認犯行,審酌黃為滿足私慾,無故以手機攝錄被害人性影像,侵害其隱私,對其心理造成傷害,所為實有不該;兼衡黃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之未經他人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