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簽400萬協議書!設局扮黑臉勒索未遂 士林2刑警逆轉改判無罪
台北市士林分局偵查佐鍾玉杉、賴宥霖,2020年與友人陳弘凱、何姓女模特聯手,謊稱林姓男子販售的翡翠原石,其實是何女假扮的貴婦所有,恐嚇他簽立賠償400萬元的協議書,林男察覺異狀而報案,全案才得以曝光;一審法官依共犯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判鍾員5年6月徒刑、賴員5年4月,皆褫奪公權3年;24日高等法院逆轉改判2警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前往陳弘凱的工作室內,並以200萬元的價碼,向林韋廷購買1顆翡翠原石,陳、林2人得知對方財力雄厚,找來鍾玉杉、賴宥霖2警設局勒索;2020年6月29日,陳男以介紹買家為由,與林男約在工作室,何女假扮貴婦現身,謊稱翡翠是她先前失竊的財物,當場要求林男賠償,賴、鍾2警表示:「你已涉犯贓物罪,是3年以上的罪,要想辦法處理」、「若不和解,將帶回派出所法辦」
陳弘凱母親黃若淳則在一旁扮白臉,林男誤信何女是失主,擔心自己遭到法辦,當場簽立協議書,承諾支付400萬元賠償金,黃若淳提供1只手鐲給何女,假裝擔保林男債務;事後林男直覺有異,隨即前往警局報案。
鍾玉杉、賴宥霖、陳弘凱、林韋廷及黃若淳等5人否認犯行,一審法官依共犯勒索財物未遂罪,分別判處3年到5年6月徒刑;何女當庭認罪,法官遂輕判她1年6月徒刑。
6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法官逆轉改判賴、鍾2警無罪,陳弘凱2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黃若淳1年3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何姓女模1年4月徒刑,緩刑4年,褫奪公權1年;林韋廷已於一審期間過世,新北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