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行政權須守護民主憲政 不副署惡法是合憲行為
面對「財劃法覆議案」遭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日前拋出「不副署、不執行」的可能性,引發國內政界討論。對此,台灣永社今天(12日)召開記者會,認為相較可能涉及公務人員職權行使的「不執行」,由行政院長「不副署」的方式具有憲法正當性,且立法院也可對閣揆提出不信任案,不會有所謂行政失控的問題。
台灣永社率多位法學專家及律師12日在台北召開記者會,認為在目前大法官缺額、憲法法庭實質癱瘓的情況下,檯面上僅剩立法與行政兩權相互制衡已成事實。面對立法院通過「違憲惡法」,行政機關須承擔起守護民主憲政的憲法義務。
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張嘉尹就指出,目前政界討論的有行政院不副署、不執行等方式,其中又以不副署最為合適。雖然少數學者認為此舉有違憲疑慮,但從憲法本文來看,本來就有這樣的規定。張嘉尹說:『(原音)總統要公布法律、公布人事案,他都需要行政院長或是各部會首長的副署,這個是規定在憲法上的一個完整的程序,行政院長當然必須基於他的政治智慧來決定。如果說行政院動輒因為有很大違憲疑慮或者說窒礙難行,副署、然後總統公布之後卻不執行,這才會去侵蝕到我國憲政體制非常重要的基石。』
台北大學公行系兼任助理教授洪偉勝也表示,行政院若是以「不執行」方式應對立法院,將有違背公務員服務法的疑慮;但「不副署」則是行政院長的個人意志,立法院也有「倒閣」的方式來避免後續行政失控的可能性。洪偉勝說:『(原音)不副署就是行政院長一個人在個案當中,針對這個法律是不是認為有不理想的狀況而不予副署的這個情況。 簡單講,就是他一個人的決定、他一個人的行使,那後面不會有所謂行政失控的這個情況,因為憲法上其實明白的賦予立法院有一個倒閣的權利。』
與會律師傅馨儀也認為,雖然行政院長不副署史無前例,也可能導致政治糾紛,但若法律制定的不好,難道要社會含著眼淚說「惡法亦法」?他認為,在如今憲法法庭失能的狀況下,即便有極高的政治風險,行政院為了國家及人民,仍應照憲政賦予的權限去做該做的事情。(編輯:陳文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