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重機遭攔查質疑「舉槍對人」不當 警:持槍警戒
台中有民眾在太平136縣道騎重機,半路遇到警方攔查,但民眾看到員警當下持手槍示意停車,民眾質疑自己不是通緝犯也不是現行犯,員警需要拿槍對著民眾嗎?警方強調,當時獲報攔查十幾輛疑似競速的機車,而且遠遠就聽到民眾的重機排氣聲浪相當大,為了維護自身和周邊人員安全,才會持槍警戒,符合比例原則。
唐先生騎大型重機經過台中太平136線道,遇到警方攔查,員警先舉起左手攔停,下一秒右手持槍,疑似對著唐先生揮動,示意他靠邊停,這樣的動作讓唐先生覺得非常不舒服,他說自己不是通緝犯也不是現行犯,為什麼員警可以「舉槍對著市民」?當事民眾唐先生說:「攔查這樣有符合用槍時機,用槍條例嗎,重點是槍口從我面前揮過去,我又沒犯法,又不是現行犯,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呢。」
當時有十幾台機車被攔查,唐先生的大型重機也是其中一台,而警方持槍示意停車,其他民眾質疑警方持槍時機不當,其他民眾說:「拿指揮棒我覺得是可以接受,但是你拿槍的話,我就覺得,直接當成現行犯在執行勤務了。」記者VS.其他民眾說:「有點恐怖,怕裡面有子彈,(或者是他不小心按到扳機),對。」
警方強調,當時獲報136線道上有民眾聚集飆車,到場時只看到十幾台機車停在路邊,員警抄錄了現場其他騎士的身分資料,但唐先生騎乘大型重機,從遠處就聽到排氣管聲浪相當大,員警見現場人數眾多,為維護自身和周邊人員安全,只對唐先生持槍警戒。
頭汴派出所長林忠生說:「為避免防止自己或周遭民眾生命,身體受到危害,遂持槍警戒,並示意攔停,本案雖造成當事人異議,尚符合比例原則。」根據警械使用條例,員警「為了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可以使用警械,而這次攔查有沒有符合持槍時機,民眾和警方看法兩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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