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台新證券屢爆災情 金管會:最重可罰600萬元 另曝「1要求」

工商時報

發布於 04月21日12:14 • 鄭妤安、 孫彬訓

台新證券和元富證券合併後出包三次,金管會21日表示,後續待證交所完成實地查核及進行缺失了解後,視情節依照證交法178-1條,對公司裁處新台幣30萬元至600萬元罰鍰,不排除一併懲處高階主管,並要求台新證券確實檢討事發生故原因,提出短、中、長期改善措施,確保不再發生影響交易人權益之情事。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指出,台新證券於4月14日發生錯帳事件,依「T+2」規定,應於4月16日上午10時前完成申報。惟因當時資料尚未蒐集完備,台新證券遂申請延後,並於4月16日晚間8時向證交所申報錯帳資料。

他進一步說明,錯帳如未依規定申報,可處以新台幣10萬元違約金,但因後續尚有信用交易等相關資料延遲申報情形,將併案處理過怠金,目前尚未確定最終處分金額。根據規定,公司延遲申報所處的過怠金超過1小時以內者課3萬元,超逾1小時以上,每超過1小時、各增加1萬元。

他強調,證交法有很多處分工具,包括對券商個人限制、業務限制、警告等,但重點是公司要檢視原因並徹底改善,避免類似狀況再次發生。

對於台新證券第三度出包的情況,黃仲豪表示,主要是旗下「PhoneEZ」App主機出現記憶體不足,介面出現轉圈圈的標示,影響部分客戶下單及使用查詢功能。惟因台新證券尚有其他交易平台可供使用,並已即時提醒客戶改以其他App操作,在短時間內提供替代方案,故未對投資人交易造成重大影響,且未涉及公司核心系統,該問題在收盤之前已解決,過往也曾有券商發生過類似的情況。

台新證券4月14日爆發委託回報、成交回報系統異常,導致部分投資人誤以為下單未成功,進而重複下單。公司20日正式申報錯帳筆數約9321筆、總金額約20.11億元,並表示反向沖銷後實際損失約4,300萬元,將由公司全數承擔,不影響客戶權益。

針對錯帳沖銷,黃仲豪解釋其概念,若投資人先以100元下單1張股票,後再以110元下單第二張股票,若投資人認定以第一張單為主,等於110元的單為錯帳,相當於券商多以110元買進一張股票,業者需反向沖銷賣掉。這時,券商若能以115元賣出,則賺5元,若以105元賣出則賠5元,因此錯帳金額不會等於實際損失金額。

加入《工商時報》LINE好友,財經新聞不漏接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統一超入股LOPIA擁主導權 日籍總經理水元仁志發文回應續任總座

工商時報
02

爸媽快看!5月新制開跑 報稅「2大扣除額」變多還有好康領 70歲駕照沒換慘罰3600元

鏡報
03

全球市值王將易主?Alphabet市值衝上4.65兆美元 緊咬輝達不放

anue鉅亨網
04

不只0050能買!專家點名「這1檔ETF」猛超車 2關鍵曝光

民視新聞網
05

勞退雇主提撥12%有譜?五一遊行「退休給付」8大訴求 藍綠白、勞動部回應了

風傳媒
06

黃金上看5900美元!瑞銀最新報告揭「入場甜蜜點」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