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雨災補償金 市公所比照縣府方案發放
4月4日的大雨,造成苗栗縣多處受災,其中頭份市的濫坑里、田寮里一帶,也因為地勢較低窪,受到豪雨影響積水嚴重,頭份市公所考量民眾受災,比照苗栗縣政府提撥災害補償,只要通過縣府審核的受災戶,比照相同金額,再提撥災害補償金。
地上的積水滿到讓人以為是池塘,不過這裡竟是頭份市永貞宮廟坪,4月4日的大豪雨,造成頭份市多處積水嚴重,苗栗縣政府緊急提出災害補助方案,頭份市公所考量民眾災損,比照相同金額再提撥災害補助。
頭份市長 羅雪珠:「縣政府它的是20到50公分啊,就會補助那個慰問金5千元,50公分到100公分就補助1萬元,100公分以上就補助2萬元,所以我們公所也比照,我們縣政府的補助方法,這樣也同步發放。」
頭份市公所表示,縣府規定,積水20公分以上50公分以下,縣府每戶補助5千元,公所就比照辦理再補助5千元,以此類推,頭份市民代表會,8日也召開臨時會議,會中全體市民代表,都同意頭份市公所這項提案,但也提醒公所,考量部分不符規範受災戶的權益。
頭份市民代表會主席 溫宜靜:「其實針對一些大樓住戶,或者是倉庫或者是地下室,或者是一些老人家,或者是來不及拍照的,實在是對他們來說有點困難,那當然這個部分,我們代表會,全體代表當然希望說,是不是衡量一下。」
頭份市民代表會認為,依照縣府標準,有些老人家無法使用3C設備,無法拍照證明,或是大樓地下室停車場,依照縣府規範無法補償,建議市公所放寬相關規定,公所表示將再研議,讓受災民眾感受政府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