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園路命案6男女分別被控串謀謀殺及協助罪犯 押後至11.21再訊
屯門亦園路在本周一(25日)發生的謀殺案,事後共有15人被捕,其中3名男子被落案起訴串謀謀殺罪,另有兩男一女被控協助罪犯,該6人今(29日)被解往粉嶺裁判法院提堂。6人均暫毋須答辯,據控方透露涉案刀手至今仍未落網。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再訊,以等待進一步調查,其間被控協助罪犯的3人獲准保釋,其餘3人則需還押。
6名被告分別是楊友填(48歲,商人)、黃志賢(35歲,無業)、張傳威(33歲,無業)、吳偉鵬(65歲,無業)、黎曉琳(女、25歲,保險從業員)及李林(27歲,商人),首3名被告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其餘3人則各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串謀謀殺的控罪指,首3名被告於2025年8月25日,在香港與葉俊𩃀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謀殺男子曾彭山(51歲)。
協助罪犯的控罪則分別指被告吳偉鵬於同月25日,在東涌滿東邨滿順樓(第2座)某室,知悉或相信首被告楊友填及次被告黃志賢,該串謀謀殺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向他們提供住所匿藏,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椌該人;被告黎曉琳於同月26日,在東涌喜來登酒店某房向首被告楊友填及次被告黃志賢提供膳食;及被告李林於同月27日,知悉或相信男子葉俊𩅛與謀殺罪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關,在荃灣荃貴街休憩處向男子葉俊𩅛提供金錢以協助他逃走,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椌該人。
控方今申請將案件押後再訊,以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取及分析涉案閉路電視片段、調查被告的電話,又透露案中的刀手至今仍未落網。裁判官最終批准將案件押後再訊,其中3名被控「串謀謀殺」罪的被告須還押候訊;3名「協助罪犯」罪獲准以1,000港元至1萬港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每天須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FLCC 183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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