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立法規管網約車 司機車輛及平台設牌照
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規管網約車立法建議,規管司機、車輛及平台三方。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周五討論建議,政府目標今年第三季提交修例草案,今個年度完成審議。
當局建議設網約車司機許可證件,有效期5年,不得轉讓。司機須年滿21歲,持私家車駕駛執照最少1年,申請牌照前5年無嚴重交通定罪紀錄,並通過指定考核。
當局將設網約車車輛許可證,有效期1年,可續期至最多5年;要求車輛車齡不能多於7年,並以個人名義登記,要購買商用車第三者保險,以及每年驗車。
至於對平台的規管同樣設牌照,有效期5年,運輸署會作中期評核,決定是否延長牌照有效期。如平台安排無牌司機或車輛載客,可被處監禁和罰款,署方可按個案嚴重程度,暫停及取消平台牌照。當局計劃訂立入場門檻,平台須有營運經驗、資本投入及財力證明。政府考慮就每個網約車程徵費,並按平台旗下車輛數目徵收平台牌照費。
計劃設網約車數量上限 下半年經附屬法例交代細節
當局建議,就網約車數量設限,但文件未交代確實數字。文件指,網約車數量要考慮道路承載力,以免交通擠塞,亦保持目前出行以公共交通工具為主的模式。又解釋社會對細節仍然意見紛紜,現階段應該先聚焦主題法律修訂,在明年上半年,再透過附屬法例處理細節。下半年邀請網約車平台申請,處理證件及安排司機考核等。
當局建議不規管網約車定價,平台可按市場情況自訂車費。消息指,網約車的種類較多,市民或願意以較高價錢乘搭,但同時要防止因供應過多出現惡性競爭、「割喉式」收費及「內捲」,影響司機收入。
消息又指,市民是立法的首要考慮,的士亦可經網約車平台接單,的士牌價格升跌由市場決定,不會因此窒礙當局立法決心。
Uber:對政府擬就網約車數量設上限感擔憂
網約平台Uber回覆本台查詢表示,歡迎政府對網約車服務的規管框架,指對香港政府達成重要里程碑表達祝賀,又樂見框架以安全和服務標準為重心,例如設立強制保險、司機考核和定期車輛檢查的要求。
Uber同時表示,對政府擬定對網約車車輛數量設立上限感到擔憂,認為硬性限制可能會增加乘客的等車時間,以及導致車費上升,並限制司機賺取收入的機會。Uber期待繼續與政府及相關持份者就框架探討可行方案。
田北辰建議網約車數量初步訂為1萬輛
實政圓桌田北辰建議,網約車數量初步應訂為1萬輛。他解釋,市民及旅客對網約車的需求龐大,但指若計算現時市面上最少有1萬輛非法網約私家車,加上1.7萬輛的士,只有共2.7萬輛車提供點對點服務,相比新加坡等鄰近地區少得多,又認為網約車數量可持續增加。
田北辰又認為,網約車合法化對的士牌價確實有影響,但認為的士業界亦要明白本港乘客有龐大需求,遠超現有的士數量,強調的士仍有街頭截乘服務的獨特優勢。
有議員指規管框架對牌照及司機要求不算高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訂立網約車數量時,應考慮到傳統的士是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主要提供者,網約車應只是補充,而網約車和的士可共贏共存,亦可有不同市場定位,認為應根據廣泛及科學的市場調查訂立網約車數量。
他亦不認同,政府現階段對網約車平台的牌照及司機要求高,指政府容許7年車齡的車輛登記為網約車已較為寬鬆,又認為政府長遠應規管網約車輛的尺寸,以至網約車司機的服務。
陸頌雄又認為,政府收取的牌費和網約車程費,可參考外國經驗,補貼的士行業。
交諮會歡迎立法建議 期望的士網約車並存互補
交通諮詢委員會歡迎立法建議,主席張仁良指,立法建議從平台、車輛及司機着手,確保服務符合法例、安全標準和服務質素的規管要求,保障乘客安全和權益,滿足市民出行需要,期望在規管落實後,的士會繼續保持現時的優勢,亦與網約車兩者並存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