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涉非禮兼襲擊兩少女 事主供稱被告曾分享其戀愛及性經驗
39歲男教師被指於2022年底用腳踢一名16歲少女的小腿,並於翌年分別非禮該名少女及另一名16歲少女,包括用手掃對方大腿。該名男教師事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撃及4項非禮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今(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開審。其中一名事主作供指,她除遭被告非禮及襲擊外,被告又會稱呼她及另一名事主為「BB或寶貝」,且會與她們分享他的戀愛及性經驗。
被告劉湛基(39歲,教師)被控一項普通襲擊及4項非禮罪,他否認全部控罪。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2月30日襲擊16歲的女子X;2023年4月某日非禮16歲女子Y,及於5月18日非禮女子X和Y。法庭頒下匿名令,禁止報道本案的案發地點、X及Y的職業以及與被告的關係。據承認事實指,兩名事主於2006年出生,被告則於2023年9月25日被捕。
事主X以視像系統作供,她指被告於2022年12月30日與她見面,當時她坐在一張書桌前,被告則坐在她右邊的椅子上。X表示當時突然感覺到被告用力踢到她的右小腿,她起初以為因被告與她距離太近才不小心踢中她,故把椅子向左移,但她亦因無故被踢而不開心。她指後來Y到場,被告與她們分享他的戀愛或性經驗,且愈說愈露骨。她曾叫被告不要再說,但對方沒有理會。X其後又稱,被告平時會不顧她的反對,稱呼她及Y為「BB或寶貝」。
X稱在2023年5月18日與Y一同與被告見面,當時X和Y伏在桌上使用手機,X感到有人用手從她的膝頭開始向上掃她的大腿,然後再向下掃。X感到不開心,被告其後叫她和Y起來,X和Y「感覺唔係太好」,決定一起離開,兩人討論後認為她們同遭被告觸摸。她們最終亦把事件告知輔導員及社工。
案件編號:FLCC 39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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