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計劃受養子女須居港滿2年 才符資助專上課程本地生資格
各項人才入境計劃再惹起爭議,有人才的子女被指以受養人身分,以自修方式報讀中學文憑試,並以本地生身分報讀本港的大學,導致「考試移民」問題。政府公布,修訂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及申請資格,包括要求受養人須居港滿兩年。教育局會就有關修訂設立過渡安排,即2027/28學年的居港規定是一年,2028/29學年起就改為兩年,意味申請在2026/27學年入讀大學的學生,將不受新規定影響。
發言人指,根據現行收生安排,獲入境處首次簽發受養人簽證,或進入許可時,未年滿18歲的學生,均列為本地學生;而近期有意見關注,部分學生沒有來港居住,但就以本地學生身分,申請政府資助學額,影響升讀大學的機會及公帑運用的準確性。教育局指,為釐清資助學額和申請資格,確保公帑用得其所,考慮海外做法和香港實際情況後,認為受養子女須居港滿兩年才符合資格。至於持全職工作簽證、工作許可證,或各項入境計劃簽證的人士,將不再符合申請資助學額的資格。
當局強調,制訂修訂時,已充分聽取社會不同意見,並取得適當平衡,相信對真正有意來港發展的家庭影響不大。發言人形容,「三年太長,一年太短,要永遠中庸之道」,認為將期限訂於兩年,能給予持分者信心,能平穩處理問題。政府又認為,受影響人士將有合理時間自行作出規劃,並讓大學聯招處和各院校,有足夠時間作相應安排;相反,若在2026/27年度即時推行,受影響的人才子女將無法滿足要求,做法不穩妥。
跨境生不得多於90日不在港 即日來回亦視為不在港
至於非長居於香港的跨境生,是否合資格申請入讀資助專上課程,教育局發言人回應指,相關人士每年不得多於90日不在港,即使即日跨境來回亦視為當日不在港。發言人又說,不合資格的人士仍可報讀政府資助的副學位、學士學位及研究院修課課程,但學費將不獲資助,收費水平由院校自行釐定,並須與非本地生的學費一致。
局方表示,就第一年學額而言,為配合院校收生程序,居港的兩年期將由大學聯合招生處或相關院校,按所修讀課程開課首天的日期而適當指明。而符合居港規定與否,就會在每個學年開始時或之前評定,並在有關學年的餘下時間維持不變。若受養人在更高年級時居港滿兩年,則會改變身份,改為收取獲資助的學費。
發言人指,因為未符合居港規定,而須自資入讀資助學位課程的受養人,不會計入本地約1.5萬個資助學額內,學校可酌情以超額收生形式取錄,相信大學將持續按「擇優而取」原則收生。局方又指,已與大學聯招處及八大院校收生辦公室,商討實施修訂的安排,相信即使有更多受養人獲政府資助,大學亦有足夠儲備,應付受養人繳交學費的差額。
未就人才子女來港數目減幅設立KPI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在2024/25年度,有1048位受養人申請大學聯招,但未有統計當中居港不足兩年、而成功入讀資助學位的人數。
當局又表明,未有就受養人申請聯招的數目減幅,訂立關鍵績效指標(KPI),亦難以估算新規定能節省多少公帑,強調視乎未來選擇申請人才入境計劃的人數而定。
尚海龍倡政府提供支援 促請BAND 1中學增學額
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創會會長、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尚海龍,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香港有多間國際知名大學,反映教育環境具吸引力,相信吸引人才來港的誘因仍充足,不會被修訂影響。他又指,觀察到高才通的通訊平台,已有人表明預備明早來港「叩門」,但本地高中插班有難度,建議政府向來港的受養人提供適切援助,或增加BAND 1及BAND 2A中學的學額,以及設立特別班,以消化人才子女的需求。他認為,政府不能只提出要求,而不提供入讀途徑。教育局發言人則表明,若受養人申請入讀中學時有困難,可透過熱線聯絡辦事處求助。
輸入優秀人才及專才諮詢委員會成員梁國成支持修訂,認為有助確保有意來港的受養人,有充足時間適應本地生活環境、學制及語言等,同時有助釐清「本地生」定義,讓有意在港升學的學生,了解如何獲資助。
城大對修訂表示歡迎,指校方會繼續按公平和「擇優而錄」原則,根據既定機制及程序,甄選及錄取學生,亦會繼續就相關實施細節,與教育局保持緊密溝通,以順利推行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