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CT成員泰一準強姦案恐判有期徒刑7年! “目前在打工,希望寬大處理”
前NCT成員泰一(本名文泰一)的首次庭審將於今日(6月18日,韓國時間)進行。
據法庭消息,原定於5月12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26刑事部舉行的初次庭審,已被延期至今日(6月18日,韓國時間)。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檢察廳婦幼犯罪調查部第1部(部長金智惠檢察官)於3月依《性犯罪懲治特別法》對泰一及其兩名共犯提出起訴,指控加重準強姦罪,且未予以羈押。
三人被控去年6月與兩名熟人共同對一名酒醉女性實施性侵。由於該罪行係由二人或以上對處於無意識或無法抵抗狀態的被害人犯行,故適用「加重準強姦」罪名。
泰一一方面承認指控事實,另一方面稱:「已向警方提交自首書,並費盡心力與身為中國人的被害者達成和解,也收到了不願求處罰的同意書。」談及現況,他表示:「我曾是歌手,但已被公司除名,現在在做輕度的兼職工作」,並懇請法庭寬大處理。
檢方則指出:「主張是偶發性犯行難以接受」「從團體訪問用的電子郵件內容可見,被告已意識到被害者是外國人,並指示要讓計程車位置顯示在非犯案地點的其他區域,以避免被追蹤。」
檢方進一步說明:「本案中,被告等人在梨泰院夜店與素未謀面的外國觀光客相遇,將她帶到位於方背洞的被告住所,三人對其實施集體輪姦。此案事態極為嚴重,罪質極其惡劣。」「案發後警察持續兩個月緊追不放,才確定被告身分,並展開家宅搜索,之後雖提交名為自首書的文件,但能否視為法律意義上的真正自首,極具疑問。」
此外,檢方質疑:「即便主張是偶發性犯行,但首次見面的外國觀光客,竟約在凌晨2點從梨泰院帶至方背洞飲酒,如非事先計畫,根本無法以常理解釋此行為。」
在首度庭審中,檢方對泰一求處「有期徒刑7年」,並請求法院下令公開其個人資訊、發布告示命令,以及實施10年就業限制。
泰一於2016年以NCT首個小分隊NCT U成員身份出道,後加入NCT 127推廣活動。確定涉案後,SM娛樂迅速宣布其退出團體,並於去年10月正式終止與其的專屬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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