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校內遭鋁合金尖角弄傷頭部 法官令風采中學支付300元補償
在風采中學任教體育及數學的男教師早前入稟區院,指他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在校內6次遭受不同的創傷,包括在教員室辦公椅坐低往後挨時,被支撐椅背鐵片的突出部分挫傷背部脊椎,以及遭同事恐嚇要整蠱他。區院法官陳錦泉今(14日)頒判詞,裁定其中一宗事件申請得直,該事件指他被男更衣室門口突出的男性圖像牌的尖角弄傷頭部。法官下令校方支付300港元補償。其餘5案則敗訴。
申請人是Chan Man Sau(音譯陳文秀),答辯人為風采中學(教育評議會主辦)法團校董會。據判詞指,申請人於1978年出生。他自2009年10月起受聘於答辯人,在風采中學教授體育及數學。是次涉及6宗僱員補償申索,指稱意外發生於2018年11月至2020年9月,申請人稱他遭受下腰背撞傷、頭部受傷及精神創傷。
其中一案發生於2018年12月10日,申請人跟同事陳少麗老師討論陳缺席羽毛球學會活動一事。期間,陳少麗對他「刑事恐嚇」,要「整蠱」及「殺死他」,令他精神創傷。陳老師在該對話裡,需然有用到「整蠱、害你、殺你」等詞語,但陳老師沒有恐嚇申請人,反而是想表示她對申請人並沒有陷害他的意圖,也沒夥伴其他人一起陷害申請人,裁定申請人敗訴。
就申請得直的一次事件,發生於2019年1月29日下午1時許。申請人到男更衣室儲物櫃取回物品,當鎖門取回鎖匙時,因鎖匙較難抽出,他便用些力及身體貼近門抽出,之後欲轉身離開,卻被門口突出的男性圖像牌的尖角弄傷頭部。法官指,呈堂照片清楚可見,貼在門上的鋁合金男性圖像牌,突出來的厚度是大約2厘米,而它的角亦是尖的,基於相對可能性的衡量,判定意外就如申請人述說地發生,裁定申請得直。證供顯示申請人只求醫一次,醫療費300港元。因此申請人應得的全部補償為300港元。法官以暫准命令方式,命令答辯方支付此案的訟費給申請人,而申請人在其餘5案支付訟費給答辯人。
案件編號:DCEC 2171-2172、2174/2020、DCEC 838、961-962/2022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